第204章

姬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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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daniel要过一周岁的生日了。

    孩子不愁养,昨天似乎还在我怀中安静的抓着我的头发睡的像个蚕宝宝,今天就可以过生日了。

    勋世奉想要举行一个很小型的生日party,只请一些最亲近的人过来,确切的说,客人名单上只有三个人,勋老夫人,勋夫人,还有勋暮生。

    时间订在晚上,从早上开始,max大叔就率领他的一群人开始布置小宴会厅。那里放满了小孩子生日party上都喜欢的东西,有花,有毛绒玩具,有很多气球,还有用宝宝的名字烘焙的cookies,以及带着宝宝头像的小饼干与小圆蛋糕。

    小宴会厅人手很多,根本不需要我在这里,我抱着宝宝上楼,在他面前铺开毛毡与宣纸,教他拿着毛笔写写画画。

    我总感觉好像daniel能认字,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学到的。宝宝看我书柜上的那些英文书籍几乎是一目十行,只是看中文的书籍总是倒着拿,他似乎找不到中文文字的正确阅读方式,我想要教他写一下中国的文字,这样也许可以有助于他阅读中文书籍。

    毛毡与宣纸都弄好,我在砚台中点了一些水,拿起来墨块开始研墨,弄好了,就给daniel的手中放入一根毛笔,他左手五指攥紧,手中的毛笔饱蘸了墨就在宣纸上乱画,活像当年风靡一时的电视剧中的六小龄童刚到人间的时候拿筷子。

    我发现宝宝也习惯用左手,这一点遗传自他的父亲勋世奉。

    我看着daniel,看着宝宝已经把我们面前这张max专门从中国买过来的宣纸画成一幅鬼画符,叹了口气,就把他手中的毛笔拿了过来,同时再次感慨,基因的力量实在是无穷无尽的,在对中文的学习丝毫没有天赋这一点上,daniel简直就是勋世奉的翻版。

    宝宝的手上,胳膊上,还有衣服上,甚至脸蛋上全是墨,我拿着毛巾把他好好擦了擦,他就对毛笔和宣纸没有兴趣,自己爬到一边玩去了,不一会儿保姆过来,将他抱走,要去午睡。

    我一个人留在这里,手中拿着毛笔,换了一张新宣纸,试了试,下笔,却是一首古词: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阿苏。”

    有人叫我的名字,很久了,再也没有人这样称呼我。

    我下意识的答应,“嗯,我在这。”

    抬头。

    黑色原木的两扇木门大开,勋暮生站在那里。

    这里是,三楼,我的书房,宽阔的如同图书馆一般,一排一排的书柜顶天立地的树立在穹顶下,如果想要拿到最顶上的书还需要踩在榉木做的阶梯矮凳上。书柜像两旁铺开,中间是一条巨大的缝隙,地面上铺着白色的波斯手工地毯,好像摩西分开红海之后,露出海底的砂砾。

    我与他中间没有任何的阻挡,却好像间隔着一整个人生。

    勋暮生与我分别了那么多年,历尽生离死别,我本人还是一场活死人肉白骨的传奇。’与阿苏’所有的回忆,以一种被美化的形态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同我们的青春一起永垂不朽。

    自从苏黎世分开之后,我从来不敢设想再见到他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情景。

    半夜,有的时候无法入睡,我曾想过,把勋暮生当成少年时代的青梅竹马一别数载,再聚首,勋暮生还是单身贵族,风流潇洒,而我已经嫁人生子,向着黄脸婆的康庄大路,大踏步的前进。

    但是,再次见到他,一切设想都显得异常苍白。

    前世我为他挡过一劫,那场车祸原本是要害他,结果是我为他去死的,今生,他为了救我被人活生生的打入5发子弹,伤筋动骨。说不清楚,我们之间究竟是劫难还是缘分。

    勋暮生,“阿苏。”

    “是我。”

    “……”

    他没有向前走,我也一直是刚才那个姿势,跪坐在地毯上,毛毡前面,我的手中还有毛笔,宣纸上还有我写的李煜的词,墨迹未干。窗外,已经过了正午,阳光都似乎带上了青白色的味道。

    我还记得苏离当年与他分别的时候,他还没有完全褪去青涩同他相处这么多年,却看着他一点一点蜕变,从llege那个貌似花心浪漫的勋七少变成了如今康斯坦丁的m.hsun,这一切的改变,无异于一场沧海桑田。

    他忽然向我走过来,就在我面前,单膝慢慢跪下,就像是当时为我挡子弹那样,好像石雕的圣像慢慢崩塌。勋暮生伸出手,揽住我,慢慢收紧他的手臂,周围全是他的气息,仿若当年项羽垓下十面埋伏。

    这么多年,兜兜转转,原来的他早已面容模糊。

    我看见了他在我们身穿黑袍复活节弥撒之后的合照上写着欧文·华盛顿的,我也知道他把我们当时在泰晤士河边庆祝完虐牛津的赛艇对抗赛的照片后面写上徐志摩的’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我一直没有忘记他在14世纪的石头学习室中写下’’(我有两张面孔,一张呈现给世界的,另外一张,我隐藏起来,只给自己看)。

    这些我都知道。

    可是,无论前世今生,我们都跨不过去那个坎,我们从来没有错过,只是,走散了。

    我听见勋暮生在我耳边说,“我曾经等过你,但是没有等到,我找过你,可是,你不在了……”

    他并没有一直等我。

    他被一切推着继续向前走。

    这么多年,他从剑桥走到康斯坦丁,他走了很远的路,没有留在原地,我们之间的原地早已经模糊到消失不见了。

    他却似乎一直找我,或者说,他在寻找他记忆中的我,他找到了,在北京的一个陋巷中,他找到了我。我们比过去更加亲密,我们甚至一度还成为情侣。

    但是,最终,我们还是走散了。

    脚步声。

    勋世奉走到门口,看着我们,他想要敲门,但是他的手却在距离门板1毫米的地方,骤然停止动作,五根手指一根一根蜷起来,又一根一根分开,他沉默着矗立不动,犹若一座高山。

    然后,他看了一眼我,转身离开。

    空气中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好像我刚才是一场幻觉。

    勋暮生的声音,“阿苏,原来你在这里。”

    是的,我一直在这里。

    ……

    勋夫人过来的时候,天气就发生了改变,一直晴空万里就开始乌云密布,随后,黄昏过后就开始下雨。

    “,自从daniel满月之后你从勋家大宅回到这里,我们有快一年没有见过了。也没有见你出来,听说你身体不太好,一直在静养,现在好一些了吗?”

    我点头,“好多了。”

    勋老夫人还没有到,我在一楼的客厅陪着她。

    勋暮生也在,他格外沉默,平时我同他妈妈聊天的时候他一直都是不多语的,现在,他比平时要显得更加安静。他就坐在那边,顶上的水晶灯正在他那边,璀璨炽白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更显得他眼珠分外的黑,五官则更加立体,还是像是赵孟頫\的字,妩媚中带着刚强,透在骨子里的强悍。

    如果这里没有勋夫人,只剩下我同勋暮生两个人,我们一定不说话,就这样安静的坐着,坐在同一个屋子当中。这间客厅是整个中最具有印象派气息的屋子,光怪陆离的,像极了莫奈笔下的那个世界,也像极了我们彼此错乱又美如赞美诗一般的过往。

    “arthur没有过来,他很忙吗?”勋夫人又问。

    我,“他抱daniel去了,最近宝宝很黏着他,一定要他抱才能起床。”

    “真没有想到,arthur也会成为这样的男人,怪不得老夫人说,好的男人都是女人塑造出来的。”

    我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daniel被勋世奉抱下来的时候,勋老夫人到了。

    老太太一见到他的金孙就抢着要抱过去,勋世奉没有放手,佘太君也提醒老太太她力气不足,还是不要随便抱着宝宝,要是实在喜欢的厉害,就让宝宝在爸爸的怀中,她凑过去看一看就好。

    可能最近勋家大宅冷静的厉害,也可能是差不多一年没有见到宝宝,勋老夫人对孩子喜欢的厉害,后来,勋世奉索性就把daniel给佘太君抱着,虽然一样的老太太,但是佘太君到底年轻老夫人将近20岁,抱一个孩子,还是能抱的很稳当的。

    大家一起上楼去小宴会厅。

    有一个机会,只是我同勋世奉两个人走的近一些,我有事情要问他。

    自从那天夜里,我们一直没有怎么见到过,白天他很忙,很忙很忙,我几乎看不到他。那夜我告诉他,我们真的只有分手才能终结现在的困境,他说,他会考虑。

    “arthur,那件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

    “你打算怎么对待daniel?”他反问。

    我,“……”

    勋世奉,“你想把daniel带回中国吗?”

    “如果你愿意……”

    “你应该知道daniel对于我意味着什么,他是我的继承人。”勋世奉看着我,没有丝毫情绪的说,“唯一的继承人。那么,你想让康斯坦丁的继承人在远离华尔街的国家长大吗?”

    “……”

    “或者,你想要再给daniel找一个会讲流利中文的继父?”

    “我……”

    “,你处理好自己私人的事情,再为daniel的未来想清楚,等一切都明朗之后,我们再来讨论我们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