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 居然是你

绯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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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角选完了,还有四大男主的挑选,傅青瑶忙活了好一阵。

    等到终于歇了下来,夏雪又打电话过来了。

    “青瑶啊,《皇妃》最后一卷你写的怎么样了?”

    “嗯,差不多结局了,怎么啦雪姐?”

    “是这样的,公司最近打算做一个‘开学季’的活动,将我们杂志社一些卖的好的书重新印刷,并打算用《皇妃》最后一卷做噱头,以‘六卷合集典藏版’的形式出版上架,所以上边让我来问问你写书的进度。要知道,你现在可是杂志社的NO.1,要是没你的名气,这次活动估计也不会太盛大。”

    这种场面话听听也就是了,小说界和娱乐圈有什么不同,照样是推陈出新,一代新人换旧人,快得很。

    傅青瑶笑了笑,“雪姐太抬举我了,书的结局已经想好了,写了个初稿,正在修改你就打电话过来了。我今天加加班,修改一下,明天早上你就能看到全本了。”

    没想到她的效率会这么高,夏雪似乎能够看到这个月工资卡上那笔客观的奖金在对她招手了。

    “瑶瑶,真是爱死你了。手下这么多写手,就属你更新最快,每个月按时交稿,从来不需要我催稿。要是其他人也能这么自觉,我这个编辑该多幸福啊!”暗爽了一阵,夏雪感叹道。

    那是因为其他人没有我这个条件,若她们有我这样的条件,只怕每天都要更新几万字了。相比之下,被音乐和其他事情占据了大多数时间的我,已经算是很懒的了。

    傅青瑶心里暗道。

    “对了,上次不是有出版公司想要买《皇妃》的影视版权么,现在书也已经写的差不多了,你打算见一见这个负责人么?”

    “最近还没有这个打算,因为我又给自己挖了两个新坑。”

    选择当编辑的,一般都是喜欢看小说的,夏雪也不例外。

    作为十多年的书虫,她对书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了。自从青瑶横空出世之后,她就变成了青瑶的忠实读者,每本书都有收藏。

    《倾世王妃》虽然追的很爽,可惜是个悲剧,夏雪这个人呢泪点又低,常常对着电脑屏幕哭的稀里哗啦,一边被情节虐,一边又追的放不下。

    这回听她说要写新书了,也不管之前的话题,忙问道:“挖新坑了么,古言还是现言,喜剧还是悲剧?”

    “以后我打算古代和现代混着写,总是写一种类型的文章,会写腻的。至于是喜剧还是悲剧,就看心情了。”

    夏雪咬牙切齿,“你这个家伙,姐要看喜剧喜剧,你不知道《夏至未至》骗了我多少眼泪,《倾世王妃》废了我多少卫生纸。”

    “哈哈,那这次你可以放心了,绝对是纯爱治愈系,美翻你的心灵。”想到自己当年看悲剧时候为书中人物揪心的感觉,傅青瑶突然觉得自己被治愈了。

    “哼哼,那我等着你的新书,要是写的不好,哼哼,你自己看着办吧!”

    “知道啦,知道啦,你就放心吧。”

    挂电话之后,扒拉了一下自己的文件夹,看着里面整整齐齐一排九个写着完结的文档,觉得生活真是幸福啊!

    还有一个正在连载的宫斗文神剧——《甄嬛传》。

    这类网文有个特点,就是太长了。所以傅青瑶才想着把它拉到最后,每天抽空就写上一段,比当初写《倾世王妃》要好得多。那段时间为了赶稿,真是码字码到吐血,看到文档就范恶心的地步了。

    而短篇写的快,两三天就能搞定,看着就让人有成就感。

    看着这一排排文档军队,傅青瑶还是忍不住发了条微.博,“《王妃》马上就要完结啦,勤劳的编编提前就催我写新文,童鞋们有福了哦。新文大纲已经有了呢,这次将要写现言小清新,我很喜欢的一个故事,大家也一定会喜欢的^_^。”

    写完,也不敢再刷微.博,关了手机,打开电脑开始写文,丝毫不知道这个微.博引起了多大的反响。

    夏雪坐在电脑面前,刷着微.博,看着下面一系列的评论。

    这条微.博不过发了短短五分钟,转发量就已经上万了。

    “啊啊啊,不要啊,我的连城,呜呜呜呜……”

    “楼上的错了,应该是祈佑才是啊,祈佑那么好,那么帅!祈佑!祈佑!”

    “二楼的你才错了呢,馥雅喜欢祁佑。而连城呢,连城有什么?他那么爱她,纵使使尽手段,却永远都没有得到过她的心。”

    “三楼的你才有问题吧,不是谁最爱她,她就要去爱谁的。韩冥也很爱她,她为什么不选择和韩冥在一起?一个人只有一颗心,一辈子也只能爱一个人,不可能将爱分成两份的。马馥雅的爱这辈子只给了祈佑一个人,别人对她再好,都改变不了她对祈佑的爱了。”

    然后就是各种为馥雅选择连城还是祁佑的争论,夏雪一一看下来,觉得书评和文章一样,也很精彩。

    “《王妃》陪伴我们这么长时间,已经习惯了每个固定的日子去书店买杂志,习惯了看里面熟悉的人物,习惯了对故事发展的期待。我想,就算《王妃》完结了,但它永远在我们心底,永远都忘不了每次等待的心情。喜欢青瑶,喜欢她给我们讲述的故事。”

    看着这样的人气,夏雪为自己喜欢的作者骄傲,有些羡慕。

    青瑶真的是太厉害了,每一次的微.博,都能有这么多人关注和评论呢,即使她很少回复。也是,她这样的才女,时间就是金钱,有这个功夫回复,不如多写一点文字。

    想到明天就能看到结局了,作为第一个看到结局的人。夏雪再一次觉得做编辑太爽了,而能当青瑶的编辑,更就是三生有幸啊!

    怎一个爽字了得!

    每次想到这个,夏雪就暗自得意的不行。

    作为一个小说爱好者兼青瑶的粉丝,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小说的结局,对一个书迷而言,就像是吃货吃到了绝世美食,太幸福了。

    第二天,将书的结局发给夏雪,傅青瑶也就没管这个事了。

    至于‘开学季’的活动,她不去参加,自然有其他的新锐作者去签售。

    对于微.博评论下面一票的“为什么瑶大不来签售”之类的话,统一以一条“还是学生,马上要开学了,事情比较多”作为回答。

    这天早上吃了早饭后,没有像平时一样穿着家居服,而是换了件出门的衣衫。

    出来的时候傅雄正在吃早餐,赵桂花在阳台上晾衣服,见她这身打扮,进来问道:“怎么,今天要出门么,回不回来吃饭?”

    “不回来吃了。”回答了声,在玄关处换了鞋。

    “那你开车小心一点。”

    “嗯,知道啦。”

    刚将车从车库开出来,就听见手机铃声响了。

    “青瑶,你到哪里了?”是莫可妍的声音。

    “刚出小区,怎么了?你们都到了吗?”

    “没有,我还在这里等出租呢,真他娘的邪门了,辆辆车都满员。”莫可妍一脸烦躁,在路边走来走去,见不时有过往的路人盯着自己,更是气闷。

    “我早说让老爸送我一辆车,可老妈偏不同意,没到关键的时候就掉链子,烦死了。”

    “好啦好啦,这有什么,你现在还在你家附近么,去找个咖啡馆坐坐,我过来接你。”傅青瑶劝道。

    “只能这样了。”踢了路边一颗小石头,“我家旁边有家Starbucks,我在里面等你。”

    “嗯,十分钟后过来。”

    挂了电话,掉转头往莫可妍家那条路走去。

    傅青瑶买的小区这一片都是高档住宅区,莫可妍家就在这附近,步行大概四十多分钟,开车过去不堵车十来分钟就到了。

    到位置的时候,莫可妍已经站在路边等着了,看到她的车,不由对着缓缓降下车窗,露出脸的青瑶吹了一声口哨,“哦唔,车可真是炫了。”

    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位上,看了看车子内部,又吹了一声口哨,“这车可得不少钱吧。”

    “嗯,为了这辆车,我当时节衣缩食了好久呢。”

    “我也想要一辆这样的车,你想想,穿着一袭黑裙,画着浓妆,开着这样的车里,在沙漠上奔走,真是太酷了。”莫可妍一脸神往,“不过话说回来,青瑶你父母怎么舍得给这么多钱让你买这么贵的车啊?”

    “我不是说过了嘛,我家在山村,本姑娘标准的村里娃,所有的钱都是自己挣的。”傅青瑶好笑道。

    “你哪里来这么多钱啊,难道网络上说的那些都是真的,你真是和写书的那个瑶大是同一个人?”莫可妍挑眉道。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她小小年纪就能挣这么多钱的理由来。

    当然,还有某个职业也是能挣这么多钱的,但傅青瑶那样气质的人,不可能是传说中的那种女人。

    毕竟大家住在同一个宿舍一年了,也没发现丁点儿苗头。

    今天周启之也会来,这事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傅青瑶原本也没打算瞒着,“青瑶就是青瑶,本来就是一个人,哪里还变出两个了。”

    她这话一落,莫可妍原本妩媚的凤眸突然瞪大,不可置信道:“居然是你!竟然是你!竟然真的是你!”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