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 乡村闲趣

三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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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4 乡村闲趣

    本以为去城里读书没希望了,刘当归在心里失落了好一阵子,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出了不少事儿,而他又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便绝口不提这件事。

    就在他不抱什么希望,安心在村里学习的时候,事情有转机了。

    他可以到城里去读书了。

    他马上就可以,到那个卞国有名的学院读书了。虽说在每个地方读书都一样,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肯用功,但村里的读书条件实在太简陋了,再加上道路不通畅、住在村子里就像是与世隔绝,对外面的天空一无所知,而他向往一方更广阔的天空——

    深沉的夜色中,刘当归独自坐在房间中,心中激荡难平。望着门外的方向,天已经全黑了,他却看到了蓬勃朝气的希望。

    奶奶和大舌头的声音不断从外间传来,侧耳倾听,好像是在商量当归到城里读书的事情。刘当归嘴角霍地勾出一抹笑,心想,她们行动还真够快的。才刚决定呢,就已经商量着要给他带些什么了。

    说是这么说,刘当归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这是最近两个月来,最让他高兴的一件事了。

    他得加倍用功才行,可不能让他们的苦心白费了。

    晚上马氏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还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家里其他人,大家也都替当归高兴。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嘱咐了,让当归在外面用心读书,照顾好自己。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闲得无聊的家伙,一合计,跑去抓萤火虫。萤火虫在乡下是很常见的,夏日的夜晚,一个个小灯笼在夜空中飞翔,划着一道道优美快乐的弧线。

    刘灵芝喜欢萤火虫,可你要是知道他为何喜欢萤火虫,又为何要抓萤火虫,恐怕就会忍不住对那萤火虫掬两把同情泪。

    甜甜抓萤火虫,是想把它们放进帷帐里,小姑娘就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晚上一闪一闪的会很好看。

    不过自从马氏告诉她,萤火虫若是不小心飞进了耳朵里,耳朵就会听不见东西,吓得这小丫头再也不敢让萤火虫进自己的帷帐了。

    刘当归对萤火虫这东西,可有可不有,逮住他就是为了放生。在这之前,抓住萤火虫,捧在手心里,细细研究一番,盯得最猛的地方,就是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那样子似乎是很想弄明白为什么还有生物的屁股会亮?

    结果他看了无数只,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

    最后,刘当归终于忍不住过来问李半夏。萤火虫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李半夏自然是清楚的。只不过她可没办法向刘当归解释,什么是发光细胞,什么又是荧光素和荧光素酶。憋得没法子,咳咳,只得告诉他,萤火虫之所以要发光是为了吸引配佛进行交配。每当雄虫发光后,雌虫也会发出荧光作为回应。这样,在黑暗中它们就能弄清彼此的位置……

    刘当归有些懵,李半夏还以为他听不明白,结果没多久,就发现这小鬼红着脸跑开了。

    呵呵呵!呵呵呵!李半夏挠挠头,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说这些话好像有些不好意思呵!

    再说小欢子,小欢子要逮萤火虫,目的可是相当的单纯。他只是想将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据为己有罢了,除了那亮亮的“小灯泡”,其他的他可是一点都不感兴趣滴。

    李半夏还真怕这小鬼来真的,到时候一个个可爱的小萤火虫被他摧残死了,那可真是罪孽了。况且,最美的萤火虫景是它们在黑夜中翩翩飞翔的时候。于是乎,一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从草丛这头一直俯冲到草丛那头,身影过去,萤星点点,漆黑的夜中点燃了无数盏小灯。

    玩得过了头,还是马氏强行将一大三小给喊了回来,把他们拎回房间睡觉。李半夏虽说白天累了一天,陪孩子们玩起来还是嗨得很。

    这兴许便是年轻吧,虽说是三孩子的妈了,她可是一点都不服老的哟~~

    翌日一早,李半夏天刚亮就爬起来了。不为别的,为了昨晚决定好的事。看到当归这么高兴,李半夏心里也是开怀得很,就想着赶快将这事给定下来,当归的夫子也说了,早点去比晚点去好,马上又到了学院开学的时间,去晚了很多事都不方便。

    她可不希望当归开始去,就遇到一堆的问题。最好一切都为他打点好,他去就只用想着学习的事那是最好的了。

    白天药堂病人太多,没时间商量这个事儿,有许多具体事宜还得先听听赵大哥的意见,李半夏便想着趁早到赵郎中家走一趟,问问他和赵大嫂是什么意思。

    打定主意,就往赵郎中家赶。

    临出门前,马氏将她喊去了。将家里昨晚煮的甜汤盛了两碗,放在食盒里,让李半夏拿着给他们夫妇俩送去。

    媳妇儿毕竟年轻,人情往里方面总是学不来。她赵大哥和赵大嫂每次过来,总会给孩子带上不少好吃的好喝的。这人情方面讲究礼尚往来,人家看得起你,吃的喝的总是想着你,你也该多表示表示,这样关系才会处得越来越好嘛!

    李半夏笑着接过,赞了一番马氏,拎着食盒屁颠屁颠地出门了。忙碌的人生,是有意思的人生。

    她现在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当归入学的事一切顺利,他在新地方新环境能够生活得好,没有后顾之忧,她便放心了。

    还有东山……当归都快出去读书了,你还不回来?再不回来,可就来不及送儿子出发了。

    此时天还没有大亮,遥远的天边还闪烁着几颗星,清凉的早晨,连带着朦胧的星光都透着一股凉意。李半夏紧了紧身上的衣裳,不再想其他,加快了脚上的步伐。

    赵大哥是一个习惯早起的人,每天早晨起来,会绕着屋前的院子小跑几圈,然后就是挑水烧早饭。他家那口子是个十分爱睡懒觉的人,通常都是他做好早饭,三催四请将她从床上喊起来,这样才能吃上饭。

    但不要因此就认为他媳妇儿是个懒媳妇儿,中午和晚上,全靠她了呢。她会烧一手的好菜,也只有她能满足得了赵郎中那一张挑剔的嘴。

    不只如此,因为他家那口子,药堂很多人都有了口福了呢。他那媳妇儿,全身上下都是宝,唯独喜欢早上多睡上一会儿,他这个做丈夫的难道还不能满足她?

    很快的,赵郎中已经挑好了水,水缸已经挑满了,旁边还盛满着两桶。趁着早上他在家的时候将水给挑满,管够中午和晚上的,也省得她还要挑水。

    这点事,对男人来说,很轻松就解决了。家里的两个小鬼,他们的娘没起来,便光明正大地赖床了。他们也看准了爹爹好说话,只要软语央求两句,他们爹爹一定会放他们睡大觉的。

    赵郎中做事还真麻利,不一会儿工夫,水便烧开了。反复地洗泡,用家里的砂锅煮了一锅软糯地粳米粥。

    李半夏来的时候,便闻到了粥的香味了。

    “赵大哥,早啊,已经起来啦~~”李半夏和他们夫妻俩已经很熟了,都是义兄妹,根本就用不着太多礼或者客气。不过马氏让她带东西过来,她倒是很赞同,那甜汤,味道还真是不错呢。

    赵大哥家的两个小鬼,最喜欢吃甜食了,不管是甜汤还是甜品,他们都爱。带甜汤给那两个小家伙,李半夏几乎可以想象,他们会一前一后抱着自己的腿甜甜地叫自己姑姑了。

    “哦,是半夏妹子啊,你怎么一大早过来了?”

    “有点事要跟大哥你商量,嫂子还有小文小武呢?”

    “都还没起呢,你也晓得你嫂子,要是不自己起来别人怎么喊都不成。正好妹子来了,你帮大哥将他们喊起来,要是知道你来了,你嫂子和那两个小鬼一定很快爬起来。”

    说到这儿,赵郎中不得不感叹他们不愧是一家人了,连认人的眼光都一样。他与李家妹子认识的时候,就觉得俩人很投缘,后来还成了异性兄妹。自从半夏到他家来后,她嫂子和家里的那两个小鬼也都很喜欢她,有事没事就念叨着他们的半夏姑姑,希望她能来看他们。

    叫孩子们起床,可不是一个好差事,李半夏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本事。不过,今天倒是可以一试。

    她不行,不是还有甜汤吗?

    于是,几分钟过后,两个小鬼便围着李半夏从房里跑出来了。嚷嚷叫了一会儿,各自端着甜汤,飞速地喝将起来。一边喝着,还一边要求半夏姑姑留下来吃早饭,还要陪他们玩。

    赵大嫂不久也起来了,既然他们留她吃饭,李半夏也不用跟他们客气。正好,在江州开药铺的事,边吃饭边谈。

    李半夏的想法一提出,便得到了赵郎中的大力赞同,两个人的想法几乎是不谋而合。想来随着妙手仁心堂的壮大,在江州这个城市枢纽地带,开一间自己的特色药铺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

    当归,我们出发罗!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