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连城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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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纠纷的是家街边的服装店,大概因为女老板出轨被丈夫发现,丈夫一怒之下持刀冲进了店里,扬言要宰了她和不知道是不是野种的女儿。

    待到云葵和邵丛赶到时,附近已经聚集了很多围观者,形势完全混乱。

    “谁报的警,我说了不许报警!”

    那男人看到穿着警服的他们,态度变得更加冲动,挥着刀就朝着已经抱住女儿缩到墙角的妻子比划。

    情况危急,邵丛已经掏出枪来吼道:“住手,什么事都要靠法律解决,你这样是害人害己!”

    “法律?”男人冷笑:“法律能帮我枪毙奸夫淫/妇吗?”

    “她是你的孩子,是你的女儿啊。”女人吓到痛哭流涕。

    男人骂道:“贱货,闭嘴!老子再也不会相信你任何一个字!”

    说着,他就把小萝莉抓到手里。

    云葵瞪向邵丛,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不开枪。

    邵丛大概又是犯了怂货的毛病,犹豫了。

    眼瞅着男人已经失去理智,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任何伤害,谢云葵三步并作两步就冲进去,抬脚踢掉他手里的刀,与其打成一团。

    周围群众阵阵惊呼。

    在现实里试图依靠武力制服一个疯子,远不可能像电影里那么帅气利落。

    此刻邵丛想帮忙也插不上手,终于找准机会揪住那男人时,偏是男人手里重新捡起刀的时候。

    被撞到一边的云葵疼得七荤八素,喊道:“小心!”

    与此同时她就推开邵丛,扑了上去。

    那把刀一下砍到她手臂上,瞬间见了血。

    不知谁跟着喊了句:“杀人啦!”

    原本就失控的场面瞬间炸了锅。

    邵丛再胆小也是个男人,见云葵一个小姑娘为了掩护自己而受伤,想都没想便红着眼按住男人,和他在地上撕打翻滚。

    谢云葵忍着痛夺过刀,看到邵丛终于铐住了这个疯子,稍微安心,才感觉到了左胳膊的伤痛和血液浸到警服上的冰冷湿凉。

    ——

    新年各大电视台都在播放星光璀璨的跨年节目,但作为娱乐公司,light自己的年会却云集了那些不可能前去唱唱跳跳的老牌巨星,更显得夺目。

    萧姐举手投足都很符合老板女儿的身份,打扮端庄得体,一直带着明笙认识各位前辈,称赞敬酒,滴水不漏。

    由于老爸就在会场里被群高管围着冷冷坐镇,明笙根本没法当众搞什么幺蛾子,直到看见罗素妍出现,才笑嘻嘻地走过去,端了杯酒低头在她耳边说:“分手快乐。”

    他一天一个主意,大家早习惯了。

    但最近这小混蛋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竟然给平时的后宫们群发了条短信“名花有主,别再联系我了”,影后自然也在其列。

    现在罗素妍的脸色当然不好看,勉强喝了口,就跟他交身错开。

    萧姐察觉到了整个过程,跟到罗素妍旁边,拉着她闲聊。

    两个人在很多年前就是老相识,影后演戏很迷人,明萧还在读中学时,就总去给她探班。

    故而虽然有些日子不见,却并不显得生疏。

    等到身边无人了,萧姐才说:“你跟我弟弟的事儿,我知道了。”

    罗素妍的脸色瞬间尴尬了几分。

    毕竟她和明笙搭上的时候,小混蛋才刚刚成年不久,这事儿若是传到老板的耳朵里,怎么说错的都是自己。

    “断了也挺好的,他可没什么长性,见异思迁是每天都有可能发生的,你时光宝贵,干吗浪费在这家伙身上。”萧姐实话实说:“明笙压根不喜欢你,我爸更不可能一直容忍这种关系。”

    真不愧是姐弟啊,话都讲得一模一样。

    罗素妍至今眼前都能浮现出两个人第一次上床时,明笙贱兮兮地说:“你可别喜欢上我,不然一定会难过的。”

    漂亮又恶劣的男孩子,总让她又恨又想疼爱。

    和很多接近明笙的女人不同,罗素妍功成名就,并不想从他身上得到好处。

    或许只是生活太无聊,想找个可爱的人得到些快乐吧。

    但影后久经沙场,内心无论如何撕扯,最终还是表情轻松的噗嗤笑出来:“怎么扯到喜欢不喜欢上了,我们本就没关系啊,当我是小孩子吗?”

    “你不是小孩子,可我弟弟是啊。”明萧故意勾起嘴角:“他有惦记的人啦,身边的花花草草,这回可是断了个干净。”

    罗素妍的眼神有些不自然,但为了尊严,却没有更多地打听细节,只是随口道:“那就祝他幸福了。”

    ——

    两个女人闲聊的这会儿功夫,可怜的明笙已经被父亲叫过去,听着千篇一律的说辞:“瞧见没,多跟你姐姐学学。”

    “知道了。”明笙很不耐烦。

    年会前明光耀收到姐弟俩特意去奉恩寺请来的金佛,心情不错,嘴上却仍旧不饶他:“你知道什么你?”

    见状,明光耀的周围老朋友劝道:“孩子还小,过两年就懂事了。”

    “还小呢?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认识他妈妈了。”明光耀忍不住比较着,以他的地位,对儿子平时跟公司里艺人的小猫腻,是不可能不知情的,只不过无伤大雅,懒得多说而已。

    未料从来都不愿跟老爸多讲闲话的明笙,却很意外地主动问:“那你怎么追的我妈?”

    明光耀似乎没听明白,瞧着儿子很感兴趣的表情,缓不过神儿来。

    之前这小子是根本不会提起母亲的,关于车祸的事,他不仅没有表达过任何愧疚和悔意,还整天义愤填膺,这也是明光耀始终没办法温和待他的原因之一。

    “你爸当时啊,没脸没皮,天天堵到你妈宿舍楼下,不是送饭,就是送礼物,被拒绝了两年,才约上第一次会。”有个叔叔坏笑着爆料。

    作为父亲,明光耀的形象从来都高高在上,胸有成竹。

    所以听到此言,明笙吃惊又悲伤:“啊?这么衰,衰不会也遗传吧?”

    果然就不该给这孩子好脸色,明光耀瞬间黑脸,

    正在这时,明笙的手机忽然进了条消息,是被他贿赂过的邵丛发来的:“云葵受伤在安世医院住院部792病房,表现的时候到了。”

    小混蛋本打算混完老爸的年会再去骚扰云葵,毫无预兆的得知消息,根本没有什么趁虚而入的兴奋,反而震惊又担心,忙回复短信。

    “怎么回事,伤在哪儿了,严不严重?”

    “安世是清潭洞那个吗?”

    结果邵丛那家伙不知道干吗去了,没有立即回复,本就急脾气的明笙急上加急,以至于马上站起来宣布:“我有事,先走了。”

    明光耀来不及训他,这家伙就迈开腿往会场外面狂奔。

    萧姐站在不远处瞧了瞧,只是微笑,走去父亲旁边温柔落座:“别管他,小疯狗,关进笼子还得在里面嚎呢,撒开绳子更是叫也叫不回来。”

    ——

    外面的世界张灯结彩,四处欢声笑语。

    但医院的走廊却是那么惨白而冷清。

    明笙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按着门牌号一路看去,最后找对位置,想都没想就破门而入。

    正守在床前的邵丛脸上也是伤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瞧见他立马抬手嘘了声。

    明笙观察到输着液、正在昏睡的云葵看起来很完好,才稍微放了点心,又着急又不得不压低声音的追问:“怎么回事,严不严重?”

    “出警遇见个拿刀的男人弄的,当警察哪有不受伤的?”邵丛回答:“左胳膊缝了几针,失血略多,别的地方还好。”

    “这也叫还好?”明笙几乎吹胡子瞪眼。

    邵丛站起来道:“别吵吵了,打了药正睡觉呢,你来得正是时候,我先回家一趟看看孩子,早晨再来。”

    “哦。”明笙并不在意他把自己骗过来换班儿,径直就坐到了床边。

    邵丛抬眸瞧了瞧,便带上警帽安心地走了。

    门被关上,病房里再度恢复了平静。

    明笙看到暖黄色的夜灯下云葵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便感受很难受。

    她不是和邵丛一起出警的吗?为什么人家大男人没事儿,躺在这里的是她?

    想起当初在南山七号,动手收拾冯立的也是云葵。

    就因为被坏人欺负过,所以现在冲锋陷阵,半点也不想犹豫?

    可是……就不会为关心你的人考虑下吗?

    明笙难得心神不宁、胡思乱想,可躺在病床上的云葵什么也意识不到。

    因此,他就这样静静瞧着她,忽而又摸摸她的脸,亲亲她的额头,觉得这个只见过几次面的姑娘是那么熟悉,仿佛已经相识了岁岁年年。

    情并非不知所起,萧姐不知道为什么,但明笙自己明白,只是他拒绝对旁人诉说。

    并不记得是哪个刹那,望向云葵的眼睛,小混蛋忽然间非常清晰的意识到:在她面前,他不想做明光耀的儿子,不想做echo,他不再是任何人,就只需要成为他自己。

    世界那么大,而成为自己所需要的那么一点点勇气,除了云葵的眼睛里,他在哪里都找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