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入v三更

喜雨时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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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男主你辛苦了

    当谷粒问言亦初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仿佛自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那个幽暗的房间,长长的走廊看不到尽头。后妈偶尔会过来看他,笑语盈盈地问家里保姆:“怎么样,小亦乖吗?”

    保姆是个老实的妇女,双手粗糙,皮肤黝黑,身体很结实,总是穿着一身半旧发黄的衣裳。言亦初小时候一度疑惑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留在他的家里照顾他,其实很简单,那些心思活络的、稍有容貌的、对言亦初后妈黎容阳奉阴违的,通通都被她找借口辞掉了,手脚不干净、嘴巴碎、干活不利索,最狠的是告诉言父言亦初不喜欢所以要把人赶走。

    言亦初亲近的保姆最后都走了,他却连说不的机会都没有。当那些可爱的面孔把手一点点从他拽着的小手里抽走的时候,他渐渐心冷、麻木。只是难过一下,没关系,他习惯了难过。

    很多人以为小孩子记忆形成前的培育不重要,其实恰恰相反,正是一到五岁的时候,孩子的行为模式被养成,三岁开始,孩子对世界有了更加清晰的记忆,而三岁前的经历,往往决定了他们为人处事的心理投射。

    后来,言亦初身边剩下的这个保姆,看似老实,对女主人的吩咐一丝不苟的执行,但是小小的言亦初每次都会在门后面看到她回答后妈,“您说的事我都办了……”

    然后后妈黎容用她涂着红色指甲的手掩嘴矜持的笑:“好,好好照顾孩子我们不会亏待你。”

    随后,保姆会在她走后拿出红包数钱,一张一张摊开抹平了,反反复复的数,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堆满皱纹的眼尾,干燥的皮肤像是要在脸上裂开。她们做这些事的时候从不避讳言亦初,明目张胆,好像吃定了他根本没有还手之力。那个时候言亦初就想,原来钱这么好用、这么可怕,原来这么有魔力。

    更小一点的时候,言亦初每一次见到他父亲,都会被保姆掐哭,保姆告诉他:“如果你敢在爸爸面前乱说话,会被他讨厌,然后赶出家门,成为没人要的野小孩,说不定会被人拐走,卖到山里面做苦力。”他那个时候才是个三岁的孩子,亲生母亲尸骨未寒,小三就挺着肚子登堂入室,他的愤怒和入骨的恐惧早那时候就已经埋下。

    尚年轻的言父根本不理会孩子为什么会哭,只觉得有他这样只会哭的儿子真是烦心,每次见到他都皱眉,别人的家长可能会安慰或者细心询问,但只要言亦初一哭,等待他的就是父亲结实的一巴掌:“哭包,除了哭你还会什么?”

    有一次他被打狠了,言父问幼教他的启蒙怎么样,教师说孩子已经会念唐诗,言父就随口跟小言亦初说:“背两句我听听。”

    小小的言亦初被养的圆滚滚的,肉嘟嘟的泡泡肉都堆在脸上,眼睛都埋在雪白的肉里,看起来没有遗传到言父的半分俊朗,加上他身量不足,三岁了还不到言父的膝盖更是让言父反感,时常贬低,你这样都是因为你妈,言下之意,他是遗传了他妈妈的不良基因。

    多年过去,那个午后仍历历在目,记忆犹新,他藕段似的胳膊紧张地背在身后搅动手指,照顾他的保姆在看不见的地方用指甲掐他,她们的这些下作手段也是很有讲究,不长的指甲捏起薄薄的一层皮,不着痕迹地轻轻一拧,言亦初的鼻子就红了。

    不过是一句“床前明月光”言亦初死活都说不出来。言父以为他是因为功课偷懒所以哭鼻子,火冒三丈,抬手就把烟灰缸向他扔去,年幼的言亦初被吓傻了,僵在原地不知道躲,要不是家庭教师拽了他一下,说不定他就被砸成痴呆。

    烟灰缸擦着他的脑门落在身后的地板上,沉闷的一声巨响锤在言亦初的心上,他怔怔看着地上被砸碎一角的水晶烟灰缸,不知作何表情。家庭教师吓了一跳,她指着小言亦初的脑门惊道:“流血了!”

    后来他是怎么离开言父的书房,言亦初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他额头上浅浅的一道疤痕永恒地印刻在他的肌肤上骨髓里,他没有把它去掉,因为他需要它时时警醒,他和他那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不同,弟弟千宠万爱,被父母捧在手心,而他不是,他一步踏错,将是万劫不复。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曾绝望如困兽。

    有一次,言亦初悄悄私藏了一张过世母亲的照片,仔细的压在枕头下面睡觉,希望能够在梦里被母亲温柔怀抱,可没想到捅了马蜂窝,被言父发现之后抢过照片当着他的面点火烧成灰烬。

    他从那个时候开始明白,言父恨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家世显赫,但是举家遭遇不幸,在乡下的时候,言父是整个村里唯一的一个城里人,又是读书人,气质与众不同,村长的女儿看上他,就悄悄在背地里照顾他。

    言父也贪图在严酷环境之中的一点便利,通常是能多得一口猪油,或者一点肉屑,后来他们两个的事情白露,全村的人孤立排挤他,让他做出选择,要么就做村里的女婿,要么把他赶到山林里,被野兽咬死。

    那一段历史,是言父人生最屈辱的一段经历,他不能接受,为了一口饭吃,自己成为那样一个丑陋而苟延残喘的人,所以他选择用更丑陋方法掩盖历史。他娶了村长女儿,当时的说法叫做入赘,也就是言亦初的母亲,后来言父想尽办法回到城里,正是他飞黄腾达叱咤风云的开始。言亦初母亲千里迢迢找到他,没想到没过两年,就在生言亦初的时候死于难产。死前,她签署了离婚协议。

    后来言亦初大学曾选修过心理学,曾经有人戏称,学心理学的,不是自己有病,就是想看别人有病,言亦初大概是属于前者。

    其实言亦初很感激生命中有谷粒的出现,他习惯了把一切的情绪隐藏在冷淡的面容之下,就像是出世入世的出家人,总于这个世界隔着一层什么,模模糊糊不真切,与人保持礼包又疏离的距离,对待同学的问题总是恰到好处的解决却从不真正关心。他把自己包裹在真空的水晶球里,直到谷粒以惊人的姿态闯入他的世界,像一把锋利的宝剑,劈开他自欺欺人的面具。

    所以他看到谷粒问他,你是不是语言表达上有困难?

    他想,他长大了,不是小时候那个孱弱又可怜的小胖墩,他应该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曾经,曾经那个让他无比憎恨又无比痛苦的小言亦初。

    阳光从云层中洒下,给言亦初的面庞镀上一层浅金,他定定看着谷粒,撩起额前薄薄的刘海给她看额头上的伤口,有选择地说了一些过去的遭遇,然后他问谷粒:“你知道我是一个连话都说不清的人,这样的人,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谷粒看着他,反而笑问:“我记性不好,一无所成,无父无母,家无恒产,言亦初,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言亦初握着她的手说:“让我郑重地问你一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谷粒肯定地点头:“好。”

    谷粒踮起脚尖,轻轻伸出手指摸了一下言亦初的伤口,她问:“当时疼吗?”

    言亦初眨了一下一眼,“不记得了。”

    谷粒皱眉,她对言亦初招招手,“来来来,我给你吹吹。”

    言亦初想了一下,把头凑过去,谷粒狡黠地抓了一把地上雪塞到言亦初衣领里面完成作案,然后飞快跑开,言亦初眼疾手快握了一个雪球向她砸去。

    按照言亦初打篮球的水平,这一球准得不得了,正中谷粒后脑勺。

    谷粒捂着后脑勺生气地跟他讲:“我是想让你做人轻松一点,你怎么恩将仇报呢?”

    言亦初挑眉,“是吗?”

    谷粒长叹一口气,“我男神说过一句很出名的话你知道吗,男神说了,皮囊坏了,就用思想填满。”

    言亦初正色道:“你的男神还说什么了?”

    谷粒咳嗽一声,一脚踩地,一脚踩在花坛上,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她深情而沉重地说:“恐怕我男神的这句话你更耳熟能详,他说:‘我活着,就不会白白的活着。’,我琢磨着挺合适你的,是不是你的内心独白,你感受一下。”

    ……好了,这下不用再说了,言亦初直接动手把人扛走了。

    “虽然现在天还没黑,小家伙,但我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一下究竟谁才是男神。”言亦初傲然。

    天都没黑,这真的不太好吧。

    谷粒嚎啕,壮士,我们来日方长,怎可冒进?

    言亦初面瘫脸,意味深长:“哦——”

    .

    第二十四章春天,是恋爱的季节

    后来言亦初的父亲言峰来找过谷粒,中年人已经有了白发,他看不起言亦初,更看不起谷粒,谷粒在他眼里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艺人,出来混的江湖人。

    司机来接谷粒的时候谷粒还带着《歌狂》里面后期演唱会里非主流的造型,搞得司机不时的回头看她,觉得她打扮也太夸张了,心中感叹,大少爷的眼光是逐年降低啊。

    而谷粒顶着她五颜六色的爆炸头出入高档会所毫无压力,她看到言峰看到她的时候愣住,心里满意地笑了一下,怎么样,老人家第一次看到美少女的鼻钉铆钉皮夹克尖头高跟大长靴,有点吃不消是正常的。

    没想到言父点评了一下谷粒的造型,张口就来,“刚从片场出来的?”

    谷粒应声点头。

    他又说:“我看你们这个造型红不了。”

    谷粒不服,你这个老头要不是知道你从前对言亦初造成的伤害,还真要把他当成一个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现在又良苦用心要为儿子操心媳妇的萌老头。

    还有,说事就说事儿,凭什么说她衣服不行,知道什么是经费有限吗,知道什么发挥创造力,什么是发挥想象力吗?草间弥生可以凭借波点成为大师,三宅一生凭几何带动了两室一厅四菜一汤五险一金,还有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加在一起优秀的三剑客,贵剧组这是充分发挥了时尚精神。

    不懂憋瞎说,呔。

    然后谷粒等了半晌,言峰没再说话。

    她觉得这个走向不太对呀,下一句话难道不应该是“你离开言亦初,我保证你红”?多浪费她的感情,她来的路上都想好了,言亦初现在整天整得跟她小爹似的,她没享受过父爱,但她估摸着被父爱包围的感觉也大差不离了,她为什么要把好好的小爹,换成老爹伺候呢?抱大腿也分鲜嫩火腿肉和烟熏老腊肉。

    言峰问她:“你是打定主意要跟言亦初在一起了吗?”

    她很肯定的说是。

    谷粒暗搓搓的一直在等言父放大招,嗯……她指的是她在等言父什么时候掏出支票本本给钱打发她离开,然后她就可以义正严辞地把钱当成草纸帅气地扔在他脸上,全方位展现一下她谷粒的高洁光辉。

    但没想到言峰还是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只是端了一杯茶在手里看了谷粒半天,然后冷冷道:“没想到言亦初选来选去,最后选了你。”

    “有什么问题吗?”谷粒问。

    “你在学校里面就缠着他不放,我已经警告过你,没想到你这么多年之后还能出现在他身边,你也挺有本事。”言峰看着她无奈道。

    谷粒坚决地回他:“别说的好像你很关心儿子,是个慈父严师似的,你从小到大为他做过什么吗?没有。”

    言峰含笑看着她,没有说话。谷粒被他古怪的眼神看的心里发毛,像是被一条毒舌盯上,还在冲她嘶嘶吐着红色的信子。有一些人为人父母的心态真奇怪,似乎孩子就是一颗野草,风餐露宿浇浇水,松松土就长大了,可是等到他们顽强长大开花结果之后,像言峰这样的父亲就会跳出来说,这是他的所有物。

    她开始后悔轻率地单枪赴会。

    言父若有深意地说:“我希望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还能坚持今天的选择。”

    “不劳您操心,我自然是会的。”谷粒嘴角带着讥讽。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多关心一点。”言父提醒她。

    谷粒以为言父是在恐吓她,她想问得更清楚一些,可这该死的会所桌椅是榻榻米,言父穿上鞋就大步流星走了,但谷粒的鞋还没穿,她的靴子不仅难穿,还是绑带的……

    固然她想追,奈何鞭长莫及。

    .

    第二天晚上,谷粒跟言亦初约好去参加同学会,中学同学。

    借着同学会的缘由,言亦初送了和谷粒在一起后的第一份礼物。晚间的时候,有人来到家里敲门,阿姨打开门一看,是奢侈品店的店员。

    见到言亦初和谷粒都在家,店员拿出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谷粒。谷粒打开其中一个盒子,发现是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尖头银色光面,看起来华丽不实典雅。

    店员为她穿上鞋子,高跟鞋的细带扣在她纤细的脚踝上相得益彰,鞋尖和系带上各落着一朵蓬松的毛球。

    “很可爱。”言亦初见了连连点头,谷粒不知道言亦初是在说鞋,还是说她。

    店员笑称:“还是言先生眼光好,一看就知道鞋子适合谷小姐。”

    谷粒打量镜子里的自己,衣服是普通的黑色连衣裙,人也还是那个普通的人,可大概是因为鞋子的缘故吧,长发披散在肩上,平白添了几分娇俏。

    谷粒知道鞋子价值不菲,“会不会太贵了。”哪知言亦初顺势就蹲下身把鞋穿回她的脚上,谷粒忙抽回脚,高跟陷入柔软的地毯。她皮肤白皙,脚趾肉感十足,像是一粒粒圆润珍珠,托在掌上正合适。

    言亦初不动声色在她脚底挠了一下,谷粒低头狠狠低头瞪他一眼,还有外人在。言亦初一本正经地站起身跟她说:“今天就这样去聚会吧,很美。”

    “真的吗?”谷粒问。

    言亦初从背后搂住她,把下巴搁在她的颈窝,点头道:“真的,我没见过更美的姑娘。”

    谷粒不信,“鬼才信你的话。”

    “那你就是那只鬼呀,古代书生画扇上那只勾魂的艳鬼。”言亦初宽厚的手掌滑过她的肩头。

    谷粒痴笑把他的手打开,“挺好的,我是艳鬼,那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言亦初放松地坐在沙发,冲着谷粒的方向张开双臂,自从跟言亦初整日腻歪在一块儿,谷粒就像是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看见他总会脸红发烫,想到一些不该想的事。

    言亦初冲她招招手,“坐过来。”

    谷粒扭头,“我才不上当。”

    言亦初一下子把她拽倒在怀中,谷粒惊呼一声,嗔道:“所以都说了你是色中饿鬼,贪心不足,你还不承认。”

    谷粒腰肢一软,半推半就,忽然她想起什么,猛然回头,发现店员早就识趣地离开。言亦初问她:“怎么,现在才想起来要害羞?”

    “言亦初,真看不出来,你是这种衣冠禽/兽。”谷粒咂舌。

    言亦初哈哈大笑:“可能是吧,也许上辈子我就是本该去畜生道的凶禽,结果不小心落了人间道。”

    谷粒想了一下说道:“那你这样说我倒是想通了一件事。”

    “什么?”言亦初问。

    “宗教说转世轮回,但是仔细算一算千百万年前人类的灵魂才有多少,恐怕也就百万人口,可是今天人口爆炸,足足有六十亿人,你说这些多出来的灵魂是哪里来的?”

    言亦初恍然大悟,“那应该都是像我这样,苦苦修炼来的。”

    此处应当有弹幕遮挡。

    人天生就是懂得浪漫的生物,热恋的情人处在一块儿,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仅仅是对望一眼,都能联想到一个词语,叫如胶似漆;襄王梦中私会神女,都能让巫山的传说百世流传,足以见得爱情的滋味是多么迷醉。灯光晕开暧昧的神色,惊落月光的是零碎的飘在眼光中的情绪,将一切烦恼,都留在春风沉醉的夜晚。

    春天要来了,正是恋爱的季节。

    .

    第二十五章同学会不狗血,怎么对得起老同学

    不出所料,言亦初和谷粒两人一定是迟到了。

    大概是听说言亦初和谷粒还在一起,这次的同学会可算是倾巢出动,能来的同学都来了,可见有一种力量叫围观。

    言亦初身体力行,为大家演示了什么叫做,女生答应你的追求之后要干的第一件事什么?答:秀恩爱,发狗粮。

    做学生的时候大家都很单纯,觉得有个性的女生和长得帅的男生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等到大家长大之后就不同了,她们发现她们学生时代过于看重一件事就是长得帅,而忽视了言亦初另外一项硬件条件,就是有钱。

    帅,多金,还痴情,这样的男人凭什么要落在你谷粒手上?饭桌上有人看不惯了,首先站出来刁难谷粒的人就是从前的班花,班花很美,每到什么程度且不赘述,她早早就结婚嫁人了,谷粒没来之前,大家都围着她问她的戒指究竟是多少克拉的,怎么这么大。她鼻孔朝上瞧不起身边的这些老同学,翘着青葱般的手指说道:“这你们都不知道?你们知道baby结婚时候的钻戒吗?就是那个牌子,我老公特意从国外托人订的。”

    果然周围的女生发出羡慕的声音,可她们的目光很快被另一个人吸引,这个人就是谷粒。谷粒一袭简洁的白裙——因为原来那件黑裙被糟蹋得完全没眼看,b不知究竟遭遇了怎样的毒手;青丝高高挽起——这还不是要怪言亦初,把她头发弄乱都没时间打理;还有曼妙的身姿——脚步略有些迟缓,不过没关系,不影响美观。

    言亦初在外面停车,谷粒先过来打招呼,班上的男生起哄:“这是谷粒吗?几年不见这么淑女了?”

    有人起身让位置给她,谷粒笑笑拒绝,就在边上拣了一个位置随意坐下,班花见了嘴角冷笑,她站起来的时候旁边有女生试图拉她,让她别选在今天置气,但是仇人相见格外眼红,从谷粒进来的那一刻开始她心中就生出浓浓的火药味。

    她嘴角挂着浅笑,装腔作势道:“谷粒,听说你还和我们言大帅哥在一起?”

    谷粒没有承认,也没有反驳。

    班花继续穷追不舍,“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谷粒思考了一下,不是刚在一起没两天吗?怎么这么快就提到结婚的话题?哦漏,她还是个宝宝,无法承担婚姻与家庭的重任。

    班花见她面露难色,以为是戳到了她的痛楚,于是她更加得意,肆无忌惮地凑到谷粒耳旁挑衅,“谷粒,这么多年,你光长胸,没长脑子呀,没一点长进呀。女人有几个十年,不要把青春浪费在虚无缥缈的人和事上。言亦初那条件出去找什么女人找不到,反倒是你,你自己长点心,别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个年头,女人,尤其是有点姿色的女人,过了岁数就跟美国泡沫经济一样贬值的飞快,别到时候哭都没地哭,怨我们这些小姐妹没提醒你。”

    谷粒这人最听不得两种话,用交易衡量感情,用物件比喻女人。班花的论调相当的有市场,是很多人会对谷粒说的话,今天跟她说这话的只是班花一个人,若是她和言亦初谈恋爱的消息传出去,那么跟她说这话的,就会变成千千万万人。

    谷粒甚至不觉得有什么刺耳的地方,她饶有兴趣地看班花自导自演,侃侃而谈,末了,她问:“你结婚了?”

    班花沾沾自喜地露出她闪闪发光的戒指,谷粒见了说道:“恭喜你,但愿你能为自己保值成功吧,人各有志,我很满意现在自己的状态。”

    班花不以为然,甚至露出胜利的微笑,她心里一定认为是谷粒故作坚强,可她根本不明白她与谷粒根本不在一个层面。她想的是怎么从男人身上挖掘更多的价值为自己的后半生保值,而谷粒想的是怎么创造更多的价值,相爱不是与另一个独立的灵魂遥相呼应,发出最深切的呼唤吗?这么想着,谷粒都觉得自己真是高尚的可怕。

    这时候言亦初走了进来,推门问:“在谈什么呢?这么热闹?”

    谷粒见到他笑容里的甜味都要溢出来,“没呢,我们在讨论女性的婚姻家庭与事业。”

    言亦初笑道:“你差不多行了,万一成了大红大紫的大明星,我可担心你会跟别人跑掉。”

    谷粒耸肩,“那你可要小心了,我这人吧,很难琢磨的。”

    ……围观群众无意之间吃了一脸的狗粮。

    言亦初的眼睛里像是藏着繁星,望向谷粒的时候眼里亮晶晶的,他很开心看见谷粒越来越自在大方的样子,心里很欣慰,这样他就可以自豪的跟别人说,怎么样,我女票,脾气大,在下区区不才,都是我宠的。

    见到言亦初这样,明眼人都看出来他们感情有多好,有人凑过来对谷粒说道:“谷粒,你没拿到班花老公的名片吧,给你,你拿着,说不定你们商场上的还能互相熟悉熟悉。”其实说这句话的人就用心险恶了,因为他明显地是在讨好谷粒,谷粒拿起名片一看,就明白了其中关节。啊,是个土财主啊。他试图向谷粒透露班花老公的信息,言亦初站在她身边仪表堂堂,相比之下,让班花洋洋得意的老公是什么人一目了然。

    但是谷粒却觉得疲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连同学聚会都变成了三六九等的小江湖,心累。她刚准备把名片递回到班花手里,言亦初伸出一只手截住她手里的名片揣到怀里,收好,望着她笑道:“同学的好意,我们怎么好拒绝。”

    听了这话,班花的小心脏怦怦直跳,要知道,言亦初一句话,够她和她老公吃一辈子了,难道今天是她的黄道吉日,就要从此飞黄腾达了吗?

    但她不知道的是,后来言亦初在门口跟谷粒说:“你就是心太软,你理解人家,可人家理解你吗?若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早就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那你说应该怎么样?”谷粒问他。

    言亦初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什么话都没说——谷粒嘟囔,还真把自己当小爸了——但反正谷粒后来再也没有在魔都见过班花和她老公其人。

    席间敬酒的时候,言亦初知道谷粒喝多了会过敏,大部分酒他全为谷粒挡了,谷粒只是象征性地抿了两口。

    几杯水下肚,难免上下通畅,她和言亦初打了一声招呼去卫生间,言亦初怕她觉得烟味难闻,等她出去之后才点了一支烟抽上,搞得周围熟悉的男同学都笑他看来以后也是个妻管严,他笑笑,没接话。

    直到这一刻为止,谷粒都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失忆者,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一点体现在很多事情上。

    首先就是谷粒她很天真地觉得失忆都是发生在床上的,她的意思是:一觉醒来后……通常故事的发生应该以这样的句式展开。不要想歪,她真的是指单纯的睡觉、醒来这样的日常。但是世间之事这么可能总是这么巧?早晨起来一睁眼,失忆了,翻翻日记——“哦,原来我失忆了,没事,信息都还在”——这也太理想化了。

    有凑巧的时候,就有不凑巧的时候。她万万没想到,她再一次犯病,是在这样尴尬的场景里。

    嗯……就在她很享受地蹲在马桶上的时候,她发现她忘记了,她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便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