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断肠人在天涯

巫山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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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里德里希不是家庭的爵位继承人,但人家有个好闺女莎莉,嫁了个好老公巫山!

    据说,他的爵位好像要提升了,其他奥古斯特家族的人也跟着道贺,不过眼睛里的嫉妒傻子都看得出来。

    也许是蝴蝶效应吧,弗里德里希和妻子马莉之间的感情甚笃,并没有离婚的迹象。

    因为巫山的提醒,他的小舅子去炎黄医院检查,真还查出了毛病。

    自然,就没有原本时空里的早逝,也就没有了他和小舅嫂结合的机会。

    看着回来了一段时间的女儿,弗里德里希表面上喜笑颜开,私底下与妻子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来打开这个结。

    弗里德里希的牧场扩大了,因为外孙喜欢骑马,从莎莉回来后,一家人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牧场里。

    曾经的奥古斯特家的小公主,好像回娘家之后,把一切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

    巫从瑊喜欢狗,尽管外公外婆经常给他安排一些孩子在一起赛马什么的,平时他都和自己的爱犬呆在一起。

    这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从瑊给它起名为虎子。

    好久不见,当他再次看到的时候,高喊一声“虎子!”,那已经长成了大狗的牧羊犬只是愣了片刻,随即疯一样地冲向自己的主人。

    一个小孩儿,一条狗,小孩儿坐在地上,狗也坐着依偎在他身边。

    巫从瑊有什么心事,总会给它说。

    虎子是他最好的听众,闷声不响地听小主人诉说,时不时伸出舌头来舔舔他。

    “虎子,这次回去,我要带着你走!”望着天边的夕阳,从瑊转过身来,看着渐现黑暗的东边:“我爸爸在那边。他那里,也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比姥爷家的牧场还要大得多。”

    虎子也扭过头来,眼睛顺着小主人的手势看过去,却什么都看不到。

    它嘴巴唔唔着表示疑问。

    “不骗你啦,”巫从瑊有些烦躁:“我的父亲。你没见过吧?他有这么高!”

    说着,他站起身,双手使劲伸向天空,又掂起了脚。

    伸了好几次,从瑊闭着眼睛想了想,好像还没达到父亲的身高,只好颓然一屁股坐在地上,貌似刚才的动作让他有些累。

    “什么?”巫从瑊怒了,看着虎子狐疑的眼神:“我带你去妈妈那里,她会告诉你我爸爸究竟有多高。他那里的草原究竟有多大!”

    此刻的莎莉,正看着快要落山的太阳,黯然神伤。

    也是一个黄昏,他带着自己在霍亨索伦城堡上看夕阳。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自己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到了最后。止不住对他的思念,自己不远万里跑去港岛。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身边有楠楠、璐璐。

    楠楠没了,他很伤心。在那一刻,自己恨不得就化身为楠楠。

    有时候,莎莉甚至突发奇想,要是有一天自己也离他而去。会不会在他心里留下永恒的位置?

    这个混蛋!莎莉赶紧止住自己的想法,他是自己的老公,一辈子的爱人,可不能骂他。

    但是,用什么词才能表达自己愤懑的心情呢?

    那个狐狸精,也不能这么说人家吧。

    尽管莎莉在容貌上很自信。她觉得在容颜上,璐璐比自己还要漂亮一分。

    他就堂而皇之地与璐璐结婚,原本自己还是原谅了他。

    欧洲的贵族,那个不是私底下三妻四妾的?

    他倒好,正大光明地和她成了中国合法的夫妻。

    欧洲这些王八蛋。他们嘴上不说,心里肯定笑死了。

    原本她还带有一丝幻想,万一王璐不生育的话,自己不就可以母凭子贵,在他的心目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吗?

    事与愿违,王璐生孩子了,而且是一个双胞胎。

    不知道,自己就生了一个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会不会下降?

    莎莉骄傲地抚着自己隆起的小腹,哼,我又有了!

    可恨,就是在他身边,也不能日夜陪着他。

    “妈妈,妈妈!”巫从瑊的喊叫把她从回忆中惊醒过来。

    “亲爱的儿子,怎么啦?”莎莉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眼角有泪,慌忙扭过头去擦掉。

    “我给虎子讲,我爸爸很高很高,爸爸那里还有很大很大的草原。”从瑊一路跑过来的,脸上有些汗珠:“可是,它竟然不相信。”

    “虎子,他爸爸真的很高。”莎莉给儿子擦去脸上的汗珠,抚摸着虎子的脑袋:“在那边,有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还有随处可见的戈壁沙漠。”

    虎子还有一丝怀疑,唔唔着趴下了。

    “妈妈,我想爸爸了。”从瑊把小脑袋靠在母亲身上,加重了语气:“很想很想!”

    在父亲身边,他总是极力表现出自己是男子汉。

    只有远离父亲的时候,巫从瑊才发觉自己心目中的男子汉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的父亲。

    “我也想。”莎莉的声音很低。

    “啊?妈妈,那我们回去吧!”巫从瑊跳了起来,又蹂躏着狗狗的脑袋:“带上虎子!”

    “好!”莎莉重重地点了点头。

    不远处,弗里德里希和马莉两口子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瑞士的天气,比北疆好了很多。

    姗姗从来的那天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只要一有空,闭上眼睛,就是那张可恶的脸。

    于是,她就拼命的学习,来强迫自己不想他。

    可惜,姗姗很无奈。每当独处的时候,对他的思念有增无减。

    然后,她就兼职了几份工作,让自己不得空闲。

    但是,收效甚微。每天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住处,一路上,脑袋里就是那个人。

    “孩子,回来啦?”房东老太太和蔼地问

    为了更好地学习语言。姗姗在外面租了房子。

    房东是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老爷子走路有些蹒跚,老太太的身体相对要好点儿。

    无论天晴还是下雨,老两口总喜欢出去散步。

    看到两个互相搀扶的老人。崔珊珊有些痴了。

    多想,自己和他也能像这对老人一样,相濡以沫。

    “爱丽丝,你们吃过饭了?”姗姗点了点头,打开自己的房门。

    “都啥时候了还不吃饭?”爱丽丝跟了进来:“闺女,看你无精打采的,是不是又在想你的爱人?”

    她年老成精,真是什么都瞒不过。

    他们之间更像是一家人,没有其他房东与租客之间的那种隔阂。

    要不然,老太太也不可能不敲门就跟着进来。

    有一次。两位老人都生病了,是姗姗把他们背到两人许久未开的车子里,自己开车送他们去医院。

    他们的子女,一年到头都难得见上一面。打那以后,二老真的把这个远道而来的中国姑娘当成自己的闺女。

    “没有!”见被戳穿了心事。姗姗赶紧摇头。

    “姑娘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约翰老人在外间大声笑着:“要不你给我当儿媳妇儿怎么样?我小儿子约翰森,你见过的,是不是很帅?”

    约翰森吗?就是那个看过自己以后惊为天人的瘦高年轻人?

    你还别说,那小子自从自己来后,看父母的频率增加了不少。乐得二老合不拢嘴。

    约翰说着话,吃力地走到门边。

    “老爹,你就别起来了,坐在这儿。”姗姗连包都没来得及放下,两步出去把老人扶到沙发上坐下。

    “别打岔,姗!”约翰有些恼火:“我都给你说几次了。约翰森告诉我他自己也给你说过。”

    “那是不可能的!”姗姗缓慢而又坚定地摇着头,她咬着嘴唇:“就像爱丽丝说过的那样,我有爱人了,我很爱他!”

    “那他爱你吗?”爱丽丝退了出来,神色紧张地看着她。

    他爱我吗?姗姗凝神沉思了一会儿。

    他爱我的!然而。唉!为什么第一个遇到他的不是我?

    他那么优秀的男人,谁第一个抓住他谁就赢了。

    “闺女呀,男人呢,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看出了姗姗地迟疑,爱丽丝趁热打铁:“换句话说,一定要有钱养家糊口。”

    “就是!”约翰听出了妻子的意思,在一旁说道:“就像我们家约翰森,年纪轻轻,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经理。每个月几千块,足够一家人吃喝玩儿乐。”

    “约翰森?”姗姗吃吃笑着:“在他面前,估计和叫花子差不多!”

    什么?老两口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你说真的,姗?”爱丽丝声音急促地问。

    “他很有钱!”姗姗肯定道:“我想,只要他愿意,城里的公司他都能收购过来!”

    老两口的嘴巴成了o型,合不拢嘴。

    “不过,姗,听老爹一句话,”约翰眼珠一转:“一个老头子,还有自己的妻子儿女,你确定对方会陪你到老?”

    “对!”爱丽丝也意识到,这么有钱的人一定是个老男人。

    “闺女呀,少年夫妻老来伴!”爱丽丝忙不迭点头:“你看看,我和你约翰老爹这么大的年龄了,在一起相依为命多好。”

    “我也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约翰趁热打铁:“不过只是看看。老人因为身体的原因,某些机能不行了。”

    “就是,闺女!”爱丽丝白了丈夫一眼接着话:“他找你为了显摆,当个花瓶而已。”

    两口子你一言我一语,搞得姗姗都插不进去嘴。

    “什么跟什么呀?”末了,她使劲跺着脚:“他比我都还小!”

    啊?老两口当场石化。

    他们跟姗姗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知道她不会撒谎。

    无论在什么国度,人们都崇拜强者。

    一个年少多金的人,值得尊敬。

    而中国的钱都是国家的,这些年才改革开放。这么年轻就那么有钱,一定是自己赚的。

    再说那个没见面的年轻人的坏话,连他们自己都会鄙视自己。

    “嗯,年轻人应该以事业为重!”约翰缓缓点着头,慢慢从沙发上撑起身来。

    爱丽丝见状。过去搀扶着自己的老伴儿走进卧室。

    事业吗?姗姗又咬起了嘴唇。

    哼,我就不相信了!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要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做一番事业出来。

    京城的秋老虎。刚刚过去。

    大街上的行人,已经迫不及待地穿上了秋衣秋裤。

    哈斯琪琪格不怕冷,还是夏天的装束。

    因为生了儿子曾念,她在休产假。

    刚才,她去了巫山家,看望王璐和他们的双胞胎。

    知道自己两口子是她老公的同事,璐璐打心眼儿里喜欢自己母子。

    不得不说,曾应开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或许,他找自己就因为自己是个寡妇,也没想到和自己结婚以前会有孩子。

    由于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他觉得找个寡妇,今后再领养一个孩子也不错。

    刚开始的时候,他知道她有了孩子,确实很愤怒。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自己的感情日益加深。对曾念也是喜爱有加,没有觉得不是自己的种有什么不好。

    跟着梅勇去了樊城,他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回来。而每次打电话,都要儿子接电话,虽然他什么都还不会说。

    想必,每次打完电话,他都会很满足。

    对于曾应开。哈斯琪琪格只有感激。

    蒙族人对贞操观念还是很强的。

    如果孩子没有父亲,今后她到任何地方去,都会遭受到人们的白眼。

    在给孩子起名的时候,哈斯琪琪格坚持给儿子起名为曾念。

    想念什么?纪念什么?曾应开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他同意了妻子的意见,就犹豫了一瞬。决定了儿子的名字。

    儿子啊,你知道吗,你的父亲,不是他,是那个高大的年轻人。

    巫山在家的时候。她肯定不会去的。

    而大大咧咧的王璐,丝毫没有察觉,经常把他的照片拿出来给自己看。

    她经常在自己面前,自豪地说自己的男人多么优秀,在那方面有多么厉害。

    想到那方面,哈斯琪琪格觉得下面有些湿润,不由自得:妹子,姐比你早一些知道。

    曾应开也想让自己快乐,经常用手和嘴,搞得自己不上不下的。

    看到他尴尬的样子,琪琪格都有些歉意。

    进屋之前,在邮箱里收到一封信,是丈夫的。

    信里,曾应开写到,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这封信就当做证据。

    梅勇目前和倭国企业来往很勤,而他在里面经常捣乱。

    要是没有估计错的话,姓梅的与倭国人有见不得光的交易。

    双方的合作,怎么看怎么都像倭国人占了便宜。

    不管自己在中间如何据理力争,最后都按照倭国人的意思。

    一个地方需要发展,不管是哪个国家的资金进来,都是带着赚钱的目的过来的,不是来当雷锋的。

    我们没有必要卑躬屈膝,因为双方的合作是在平等的基础上。

    而且,通过自己的渠道,曾应开发觉倭国企业纯粹就是空手套白狼,用银行的钱进行投资,借贷的利率还很低。

    自己失踪或者死亡,不是倭国人就是梅勇下的手!

    到时候,请组织彻查,要不然,就把这封信公布出去,让社会舆论监督。

    看完信,琪琪格已是泣不成声。

    自己对他不是只有感激的吗?为什么听说他有什么不测而这么伤心?

    窗外起风了,天气预报上说有沙尘暴。

    “念念,你爸爸那边也有吧!”琪琪格抚摸着儿子娇嫩的肌肤,喃喃自语:“他是个大忙人,估计又要带着人去看望老百姓了。”

    曾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客厅里的结婚照。

    “这个,不是你爸爸,是你养父!”琪琪格的眼睛看着窗外:“你爸爸……”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儿子嘴巴里吐出一串清晰的声音:“爸爸爸爸爸爸……”

    “儿子啊,你会叫爸爸啦!”哈斯琪琪格抱着曾念哭了起来:“可是,你父亲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