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溪云初起 第二十四节 老而弥辣

庄不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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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尉又看了一眼陈乐,陈乐抚着下巴上刚刚冒出来的短须,连连点头,看样子也很赞同韩信的分析。共尉一见,随即问陆贾道:“那么,请先生去说白公,如何?”

    “不可。”韩信和陆贾异口同声的说道。

    “为什么?”共尉愣了,诸将也愣了。既然对方内部不和,让陆贾去劝说不正是好计吗?

    韩信和陆贾相视一笑,颇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意思。韩信拱了拱手,退回一旁,由陆贾来解说。陆贾走到正中,看了一眼众人,又看着共尉,解释道:“将军,韩司马分析白公与秦嘉有隙,极有道理,但是,这些都是分析,并不是一定的事情。再说了,就算白公与秦嘉果真有隙,他也未必就会归附将军。他手下有一万人马,将军却只有七千人马,他如何肯心甘情愿的归附将军?”

    共尉笑了,这倒也是,两个人如果谈判的话,他归附白公似乎更合常理一些,想要白公来投,颇有些癞蛤蟆想天鹅屁吃的意味,是个人都会觉得不可能。

    “那先生以为当如何?”共尉诚挚的说道。

    “迎头痛击之。”陆贾一挥手,恶狠狠的说道:“先打痛了他,让他见识到将军的真正实力,然后再去劝降,必然水到渠成。”

    共尉恍然大悟,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实力最重要,不让对方见识到你的实力,他如何肯低头。

    “既然如此,那大家就议议,如何才能打痛白公。”共尉一挥手,大声说道:“谁说得有理,这次谁就打第一阵。”

    众人一听,立刻跃跃欲试,可是一想到已方人数上的劣势,又都觉得有些挠头。前锋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关系到全军的败胜,而且死亡率一向冠于诸军。所谓风险与机会并存,在前锋这件事上,就是最好的体现。他们掂量了一下,又都将眼光看向了韩信。刚才韩信的分析让他们很服气,这个时候还想再听听韩信的意见。

    “韩司马,你说说。”共尉又点将了。

    韩信微微一笑:“其实也简单,以堂堂之阵击败他就是了。”他随即走到共尉面前,用手指蘸了一些茶水,在案面上画了一个草图:“容丘在桐水东岸,沂水西岸,中间可以穿插的距离并不大。属下建议,以五千步卒正面列阵,灌校尉率骑兵渡过桐水,向北绕到白公背后,等两军激战之时,从背后杀出,前后夹击,一定可以大败白公。”

    共尉眼前一亮,立刻明白了韩信的意思。这个时代的斥候探查的范围一般是三十里左右,谨慎的将领可能会将斥候派到五十里的范围。因为对于普通的行军来说,五十里相当于一天的行军路程,这已经足够了。而对于骑兵来说,五十里只是半个时程的距离。从桐水西岸绕到白公的后方去,也不是什么难事。白公如何要防备骑兵,他就会分兵,就会一心二用,就会顾此失彼,不能专心一致。

    “好!”共尉一击大腿,大声赞道:“两路出击,一虚一实,让他防不胜防。”

    韩信听了,也是眼前一亮,他刚刚说出了一个办法,诸将还没搞明白什么意思,共尉就已经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可见也是通晓兵法的人。他欣喜的看了一眼共尉,目光灼灼。

    “诸位对韩司马的计划可有什么异议?”共尉站起身来,大声笑道。

    “我等没有异议。”众将大声应道。

    “既然如此,前锋的任务就交给韩司马了。”共尉摆了摆手,指了两个千人将:“你们从现在起,一切听韩司马指挥。”

    “喏。”那两个千人将互相看了一眼,大声应道。

    韩信不敢相信的看着共尉,他刚到共尉帐下几天,只是一个随军司马,还没有参加过一次战斗,转眼间就成了校尉,这个变化也太快了一些,他虽然一心想着带兵,可是这机会快得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愣了片刻,陈乐捅了捅他,他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上前大声说道:“韩信领令。”

    “好了,剩下的人,随本将出战,诸位都去好好准备,到时候一战打破白公的胆。”

    “喏。”诸将起身,轰然应喏。

    ――――――

    白公坐在帐中,端着一只金杯,俯身看着案上的地图,愁眉不展。他粗壮的手指在绢制的地图上来回画着,嘴里咂咂有声。

    “阿翁,什么事这么为难?”他的女儿白媚掀开帐门走了进来,见白公如此为难,不禁关心的问了一声。白媚中等身材,长得俊俏秀美,大眼睛,尖下巴,挺翘的琼鼻。她虽然穿着军中的服饰,却还是依照楚国贵族女子的习惯,把腰肢扎得细细的,英姿飒爽中透出一丝妩媚。白媚是白公的独生女,从小受到白公的宠爱,虽然是个女子,却和男子一样学习武艺、通晓兵法,经常跟着白公出征。为了掩饰她女子的身份,她上阵的时候,会特别带一具带有面罩的青铜胄,让人看不出她的真面目。除了她的贴身女卫,军中只知道她是个骁勇善战、性格孤僻的将军,是白公的亲信,却没有知道她是个女子。

    “阿媚啊,快来。”白公一看到女儿,心情大好,他将白媚拉到案边,指着地图上的桐水说道:“共尉七千人马,已经离容丘只有四十里,如果不出意外,明后天就会与我们接触。”

    “只有七千人马?”白媚细眉一挑,轻声笑道:“那我们的兵力还占优势了?”

    “也不尽然。”白公摇摇头:“这个共尉与普通的将军不一样,别人都是多多益善,来一个收一个,他却要求颇高,两千人出陈县,在睢阳招了三千人,到了下邳十几天了,也只是招了三千人,加上收拢的张立败军,总共不过万人。这一万人都是精挑细选的,战斗力不是普通的人可比。他虽然只有七千人,实力却在我军之上。”

    白媚眨了眨眼睛,笑了:“阿翁就为这个发愁?既然我军实力不占优,那就向景将军求援,要求他派人增援就是了。”

    “你说得轻巧。”白公瞥了一眼女儿,撇了撇嘴说道:“他们哪里知道共尉的厉害,我如果说共尉七千人,实力却在我一万人以上,他们不得把大牙笑掉?恐怕又要说我老而无胆了。”

    “那阿翁的意思是打败他?”白媚嫣然一笑,提起案上的酒匙,给白公的杯中斟满了酒。

    “当然。”白公一掌击在案几上,杀气迸现:“就算不击败他,也要让他们知道,我还没有老到不能打仗的地步。”他看了一眼女儿,又得意的笑道:“我虽然老了,可是有你这样的好女儿,还有什么好怕的。共尉虽然是陈胜帐下有名的悍将,我也不怕他。”

    白媚抿嘴浅笑,她当然知道白公话里的他们并不仅仅指共尉,更多的是指秦嘉他们。白公想要借一场胜利来威慑秦嘉,让他们不敢轻生异念。她眨着眼睛沉默了片刻,有些担心的说道:“阿翁,共尉虽然年轻,却是有名的悍将,手下又是精兵,真要硬碰硬,只怕会两败俱伤。我还听说,几天前,他以两千骑兵击败了张立的一万人马。张立虽然是个庸将,可是常识还是有的,一万人没挡住两千骑兵,共尉手下必然有用骑兵的高人。我们不得不防。”

    “我怎么能不防?”白公笑道:“但是他们分兵了,从昨天起,两千骑兵失去了踪影。”

    “分兵了?”白媚有些诧异的看着白公。

    “不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将斥候派到八十里之外。”白公掀着花白的眉毛,得意的笑道:“他们的两千骑兵昨天在平板津渡过了桐水,沿着桐水西岸向北急行,自然是想绕到我的背后去,两面夹击了。”

    “太好了。”白媚清笑一声:“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吞掉他的步卒,再收拾他的骑兵。”

    “不,我决定先吃掉他的骑兵,再打他的步卒。骑兵速度太快了,防不胜防,有骑兵在我背后,我总觉得心里不塌实。”白公连连摇头:“我打算把大军移到北面的桐叶原设伏,截击那两千骑兵,击败了那两千骑兵之后,再回军迎战共尉的步卒。这次关系重大,我准备亲自出马,这大营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阿媚,我留三千人给你,你只要守住大营就行,千万不要出击,安心的等我回来。”

    “阿翁!”白媚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说道:“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