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伏击

千年龙王l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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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不遂人愿,这句话就是对郑彬说的。还没等他的话音落地,淅淅沥沥的雨点儿便砸了下来。

    郑彬无奈的咒骂一声,看起来这条逃亡之路不会好走。

    “行军的时候最忌缓慢,在出发前便要制定第二天的驻扎地点。驻扎地一定要有水源,最好还要有丘陵屏障。咱家的军队,法宝之一便是机动。你带领的东胡铁骑,也要以机动为主。至于辎重,除了单兵偕行的。便要靠那辎重马车,一天之内行军百里并不是特别的困难。”

    云啸指着地图,开始教授云敖图上作业。告诉他如何选定营垒的位置,如何制定行军路线。要避开怎样的地形,怎样巧妙的识破敌人的陷阱。

    “父亲,如果是大队的步卒行军,那便如何是好。我听说汉军有很多步卒,这些人行军完全靠两条腿。那这个仗怎么打?”

    “步卒行军就要困难很多,尤其是撤退行动。军队撤退是因为力量不敌对方,这个时候谁也不愿意留在后面等死。最怕发生的情况便是,兵马争相抢道逃命。最后的结果便是被敌军的追兵赶上,一击必溃而后被人追杀。

    在∴♂,战争中,因为溃散被杀死的军队往往比作战而死的还要多。记住,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最可怕的情形便是溃败,军队只要一溃败。那便人人只想着逃命,毫无勇气作战。这个仗便不用打了!”

    云啸想起倒在自己刀下的各个对手,除了匈奴人之外。无一不是因为溃败,被自己追杀得片甲不留。如果溃败的步兵碰上了骑兵,那简直就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歼敌多少,完全取决于追杀之人的体力。只要体力跟得上,杀光了也不是什么问题。

    郑彬面对得便是这样的难题。鲜卑人到底追杀上来。面对七台河的熊熊大火,拓跋焘差点气炸了肺。出来打仗,死了这么多人。无非便是想抢点儿东西,可万万没有料到。卑鄙的汉人居然放了一把火,将整个儿七台河变作一片火海。

    现在别说抢劫,就算是进城也是难上加难。拓跋焘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七台河的大火愤怒的吼道:“追上那些汉人,将我们的马匹运过来。让勇士们骑上战马,去砍下敌人的头颅。”

    拓跋焘出离的愤怒了,丝毫没有攻下城池的快感。这是让他最为难受的事情。

    在淅淅沥沥的雨中,郑彬率领着大家行军。泥泞打滑的土地使得马车经常被陷住,每每到了这时不行的男人们便会喊着号子推车。随着一声声的吆喝声,陷入泥泞的马车被推出了泥坑。立刻便有手持铁锨之人,从旁边地里取土将土坑填满。

    “这他娘的鬼天气,守城的时候响晴的天儿。老子突围出来。居然他娘的下雨。”栓柱抬起头咒骂,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便是一个惊雷劈下。吓得栓柱赶忙一缩脖子!

    雨水打在铁甲上,顺着铠甲的缝隙往里钻。丝绸的内甲湿透粘在身上,说不出的难受。好像皮肤外面总是含着一汪水儿,裹在身上黏糊糊的每动一下,都要废好大的劲。

    旁边的家伙们也比自己好不了多少,都是逃难出来的。谁还带蓑衣这玩意儿。都是尽量轻装。即便带也是带些细软出来,毕竟这都是自己的家当。

    郑彬呼出一口白气。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湿淋淋的雨水不断带走身体内的热量,几乎所有人都打着摆子。坐在马车上的人还好,可怜那些步行的七台河居民和妇人们。

    他们的脚上沾着厚厚的淤泥,每个人的脚底板都好像踩着棉花。两大坨泥巴足足有十几斤沉,好些加护干脆脱掉鞋子。光着脚走路,至少分开的脚趾可以让他们走得轻松一些。

    “彬爷。休息一下吧!再这么走,男人们还能坚持。怕是那些妇人们,便要坚持不住了。”旁边的侍卫劝慰郑彬道。

    “休息!你他娘的吃屎迷了心,后面的鲜卑人定然不会放过咱们。虽然大雨传讯不畅,但若是鲜卑人没有追来。老子将这双招子抠下来。给你当泡踩!”

    郑彬太了解这些鲜卑人,一个个骨子里的贪婪成性。所谓攻城,无非便是想抢点东西。现在他有些后悔,为毛一把火将七台河烧了。将那些房屋流下来,让鲜卑人挨屋搜查迟缓一下鲜卑追击的速度也好。现在可好,一场大火绝了鲜卑人的念头。现在一定如饿狼一般的追踪着自己,老天是公平的。自己这里下雨,后头的鲜卑人显然也在挨浇。

    走了一个晚上,妇人们的体力已然到了极致。为了活命,妇人们开始扔东西。最先便是沉重的细软,成串儿的铜钱。还有铜锭子,甚至郑彬还发现了两个银饼子,静静的躺在泥水里任凭一个个大脚板踩过。

    若是往常,这样一个银饼子落在地上,那是足足可以引起一场斗殴的存在。没想到,现在即便是最贪财的人。都对满地的银钱选择性失明,命都要没了。谁还在乎钱,能够减轻一份重量。就会少耗费一分体力,便多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偶尔有舍命不舍财的家伙,实在走不动。旁边的军汉夺过她手中的钱褡裢,猛得往地上一抖落。接着便拉起又哭又嚎的妇人,追赶前面的队伍。谁都知道落在鲜卑人里会是个什么下场,所有人都尽力的走着,为了自己的安危,为了能够继续活下去。

    雨终于停了下来,山间的泉水叮叮咚咚直响煞是好听。不过谁都没有心情停下来,欣赏这山中的美景。所有人脸上都带着疲惫,大家都看着火红的晚霞。期待郑彬下达休息的命令。

    终于命令下达了,传令兵扯着脖子喊:“全体休息,今天晚上宿营在此。男人们去找哨长,他会安排你们守夜。不去守夜者,彬爷会认为你们是鲜卑人的细作。谁被人查出来没有去报道。全家便会留给鲜卑人。至于后果,那肯定不是你希望看到的。”

    天生我才必有用,这个道理一点儿都没有错。这位传令兵便是一位适合做传令差事的家伙。他的嗓子只能用天赋异禀来形容,等闲人都觉得他说话好像耳边响起了一声炸雷。

    男人们三三两两的往车阵中央走去,他们的手中还拿着云家侍卫手持的骑枪作为兵刃。要知道云家的标配是一人三杆骑枪,许多骑士都被郑彬勒索。要来了一杆或者两杆骑枪,不过在突围战中。黑甲骑兵们的骑枪损失严重,现在大多数人使用的都是马刀。一些节约着用的,或许还有三两只的短矛用来投掷。

    郑彬不知道的是,他在被迫休整。鲜卑人却在彻夜赶路,本来他们就比云家人晚走了将近一天,大家都是腿着走。能不能追上实在是个大问题,基于勤能补拙这一汉家治理。拓跋焘居然让军士们辛苦一下。反正南城来报,冲出去的好像只有数千人。可恶的大头人将云家贬斥得一谈糊涂,给了这些鲜卑贵族以极大的勇气。

    简单休息了一夜的郑彬刚刚上路不久,被自己撒出去的斥候便来报告。

    “彬爷!后面鲜卑人追上来了,请彬也速做定夺。”斥候在马上焦急的禀报,看起来追来的人数很多。作为云家斥候,一定会努力探听明白敌人的所有情况。如今连人都没查过来就禀报,原因只有一个。鲜卑人的人数太多,加上在汉人眼中。这些穿着兽皮的家伙。都是一个模样。想点清楚人数,并不容易。

    “如果被追击的是你,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一次狂暴的伏击,因为你在前敌军在后。就好像你签了一条狗出来,绳子在你手中你牵它去哪里,它便会去哪里。

    所以,你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布置和准备。往往只要打败敌人的先锋,便可以有效阻止敌军肆无忌惮的追杀。谁也不想一头扎进陷阱,这样你便会松快上几天。”

    云啸指着沙盘上,那种两山夹一沟的地形。告诉云敖,此种地形最易进行伏击作战。

    “这个孩儿知道,就是布下陷阱等着敌人来踩。听说父亲常使用这样的战术,连匈奴人也吃过大亏。”

    小云敖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云啸,对于云啸的事迹,老巴图已然不止一次的讲过。对于父亲,小云敖从内心里深深的崇拜。

    “不过,伏击对派出大量斥候的军队没什么效果。记住,作战就是侦察!侦察!不停的侦察!只要敌人没有被消灭干净,你就要不停的侦察。”

    “知道了父亲!”小云敖认真的点了点头。

    郑彬仔细的选择了伏击阵地,现在他的队伍里缺乏箭矢。石头成为唯一称手的家伙,好在地形非常和郑彬的口味。两旁的山坡非常陡峭,山上又碎石众多。果然是一处杀人越货的理想场所。郑彬仔细的看了看地形,满意的点了点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