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豪掷千金

玉有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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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千冢这俏郎君落了单,一众莺莺燕燕当然更坐不住了。一个个卯足了劲儿往上冲,使出浑身解数只求他多看一眼。

    但甭管什么环肥燕瘦各有妖娆,千冢全然视若无睹。

    这些个姑娘看着软的不行竟还有硬来的,装着喝多了酒,左晃右晃得站不住脚,往千冢怀里扑的时候倒是极其精准。

    千冢虽不为所动却也并不抗拒,任由着那些花花草草搔首弄姿上下其手。

    琳琅站得高看得远,个中是非曲直全都尽收眼底,对千冢“不主动、不拒绝”的做法甚是瞧不上眼。暗骂他是薄情寡义的陈世美,见异思迁的负心汉。

    这话怎么说的?就算林安嵛对千冢有点想法那也是她一厢情愿,千冢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平白无故被扣上了“陈世美”的帽子,可真是比窦娥还冤。

    不过琳琅才不管这些,她说他是“陈世美”,那他就是“陈世美”。她说他是“负心汉”,那他就万万别想平反了。

    她对千冢的敌意好像远远多过昆仑,然而原因却是不得而知。究竟是看不惯他说话“咬文嚼字”,还是生气他搅得自己和林安嵛的二人生活天翻地覆?或许都是,也或许都不是。

    人世间的爱恨情仇哪儿是说得清缘由的。

    林安嵛看着那几个“执魄”“怨魂”就不寒而栗,逃也似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不过屁股还没沾上凳子,就又被昆仑扯走了。

    “你到底有没有点眼力见儿啊?没看见千冢那儿桃花正盛么?你去凑什么热闹?”

    林安嵛无言以对,虽然她答应了夏琳琅不会对千冢、昆仑中的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可眼看着那几个来路不明的女子恬不知耻地纠缠千冢,只差一人一条胳膊腿儿的平分了,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等一下,气不打一处来?

    林安嵛惊觉道:“难道自己这是吃醋了?天啊林安嵛,你可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她偷偷抬起头,发现昆仑并无异样,心中道“好险好险,好在他好像并没有听到她的胡思乱想。看来这探心术也不是是实时监控,应该就和相机似的,只有按下快门才能拍到照片。可是她如何才能知道昆仑什么时候会按快门呢?相机好歹还有快门声,这不讲理的法术可是一点儿人权都不讲的。无赖极了!”

    “站这儿干什么?回去坐着啊。”

    原来是琳琅一曲舞毕,从台上下来了。

    “昆仑说怕我打扰了千冢的好事,不让我过去坐。”

    林安嵛如实说。

    “狗屁好事儿,他要谈情说爱上边上儿谈去。客是我请的,我说了算。你回去坐,那些野花野草我来解决。”

    琳琅可是久经风月场的老手,她这份dancer的工作少不得要接触许多另有它意甚至不怀好意的人。

    有痴心一片的青葱少年,有旗鼓相当的风流公子,更多的则是形色各异的好色之徒。

    无论是道貌岸然装腔作势的贪官污吏还是脑满肠肥口蜜腹剑的商贾巨富,如何周旋其中又能保自己全身而退,这些年夏琳琅也算练就了一身本领。

    只见她径直走到千冢身旁,自然而然地拉开搂着千冢脖子不愿放的那只手,柔声道:“亲爱的,怎么我才离开一会儿,就招来这么多不要脸的婊子往你身上扑啊?”

    琳琅的指尖划过千冢的侧脸,媚眼如丝好不风情。

    但能在酒吧里明目张胆调戏别人的哪儿会是什么善男信女,又怎能由得琳琅这番挑衅?

    那几个姑娘登时就把琳琅围成了一圈,被琳琅扯开的那双手的主人首当其冲,指着琳琅的鼻子骂道:“你他妈说谁是婊子?”

    琳琅未动分毫,依然与千冢调笑着,甚至不去看她们:“不肯承认自己是婊子,那就是承认自己不要脸咯?”

    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卷发及腰、五颜六色,穿着个皮夹克配网袜的小太妹。耳朵上戴着副硕大的金属圈耳环,眼见嘴上说不过琳琅便要动手。

    林安嵛怕琳琅吃亏想要上前帮忙,却又被昆仑拦住了。

    她生气道:“你拦着我干什么!我要去帮琳琅!她们人多势众,琳琅会吃亏的!”

    昆仑按着她的肩膀不让她乱动:“你忘了,你和琳琅都是和我签过血契的人。就她们几个,不足为惧。”

    林安嵛依然努力想要挣脱昆仑的钳制:“那我也不能让她一个人面对那些人!我必须去帮她!”

    “别乱动!”昆仑不知使了什么法术,刚刚还挣扎得厉害的林安嵛霎时间一动也不能动,唯有眼珠还能勉强转动。

    “既然和我缔结了血契,就是我的人了。要听话。你们以后是要帮我追魂捉鬼的,除了得配合默契还要有独自战斗的能力。今天你就看看琳琅是怎么撂倒那几个废物的,她要是连几个凡人都搞不定,那就真白瞎了我的精血了。”

    林安嵛心想这昆仑也忒小气,总共一人一滴两滴血,又不是让他流了一盆一缸,手指上屁大点的伤口离心远着呢。况且他们黑白无常愈合伤口的速度简直逆天,那点伤早就恢复得一点痕迹都没了。芝麻大点事儿至于用上“白瞎”两个字么?

    其实林安嵛真是小看这两滴血了。所谓无常血契,就是以一滴无常精血为引,缔结无常鬼使与凡人的血脉气息。就好似两树连根,命运相牵,若一棵枯了,另一棵也难再万古长青。

    受此血以契为约,凡人助无常捉鬼拘魂,修道纳德早日飞升,无常保凡人一世长安,渡劫改命护其周全。

    非有缘者不能缔,非慧根者不能结,非灵心仙骨不能签。

    为无常者终其职业生涯只能签订三次血契,所以旁的无常都是煞费苦心寻遍人间,想要找个命格够硬、福泽够深、灵心够盛者签订血契。若是有幸能寻得个大罗神仙转世的灵胎缔结血契,有了这样的得力帮手,那位列仙班也就指日可待了。

    像昆仑这样,才刚见面连命格都没推衍就一起签了两个血契的,怕是在无常界再找不出第二人了。

    别说琳琅签了无常血契,体能、力量、敏捷都是寻常人不能比的,就算今天她就是个普通人,那几个小太妹也不是琳琅的对手。

    因为那几个人用琳琅的话来说就是:“太不专业了。”

    只见那领头的巴掌还没伸出来,琳琅一个闪身就抓住了她的耳环用力一扯,那姑娘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嗷”的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捂着鲜血淋漓的耳朵哭天抢地,把半个酒吧的人都招了过来看热闹。

    工作人员撕了客人的耳朵,这可不是小事儿。作为酒吧的老板,阿伟也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琳琅,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琳琅说:“没怎么回事儿,我就是教教她勾引别人男朋友这种缺德事儿不能干。”

    地上那个哭得都快断了气儿还不忘嚎:“你说你是他女朋友你就是啊?刚才我坐他腿上的时候他可没说过他有女朋友!”

    那太妹此时还不死心,心想着刚才坐着千冢的大腿也没见他拒绝,说不定早被她这温香软玉给俘虏了。这个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臭丫头铁定不是他的正牌女朋友,就算是也肯定不是真爱。总之她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

    看热闹的也都一个个抻长了脖子,翘首以盼故事的发展,毕竟这种三角恋的狗血剧情最有看头了。

    于是满场的焦点都落在了千冢身上,二女争侍一夫还得看这“夫”更中意谁不是?

    只见千冢缓缓起身,一言不发揽着琳琅便要走。

    那太妹输了人又被撕了耳朵,哪儿能忍得下这口气?当即爬了起来掀翻了离的最近的一张桌子吼道:“你们别想走!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砸了这个酒吧!”

    千冢头也没回的搂着琳琅走了,只甩下四个字:“砸吧,我赔。”从此便成了蔺阳市夜场圈的一段传奇——小三偷人不成反遭正妻暴打,一气之下怒砸酒吧。冷面帅总裁为护正室,豪掷千金包下酒吧任她砸。

    这事儿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到最后衍生出了无数个版本,版版都是情节各异精彩纷呈。唯独有一件事儿是货真价实的,那就是酒吧被砸的钱千冢确实是赔了,一分不少。

    那阿伟也是倒霉,头一天开业就被琳琅惹出了这种事儿,就算没什么经济损失也少不得歇业整顿几天,况且这种事儿怎么说也是触霉头的,无论如何琳琅这尊菩萨,他是万万不敢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