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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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默念着《圣经》的人不过十四岁,由于营养不良而瘦骨嶙峋,唯一令人不敢轻视的是他的眼睛。在人类世界的时候,他经过当地一家教堂时饿倒在地,恰好遇上正要出门的牧师。牧师请他吃顿饭,拿一件旧衣裳给他换上,临走时送他一本《圣经》。他永远无法忘记牧师最后对他所说的话:

    “不用感激我,我只是按主的旨意行事而已。如果你真想报答,那就看看《圣经》吧。愿上帝保佑你,我可怜的孩子。”

    他没问牧师叫什么名字,也告诉牧师他自己的名字。他们就这般别过。他拿着《圣经》继续他的四处流浪。而不久后的一天,当他随便翻着《圣经》时(他会认的字实在太少了),一只兔子出现。

    当他醒来时,便身在爱丽丝仙境了。

    而今晚,早已传得沸沸扬扬的最终游戏将会开启。他当然有所听闻,心里对那个叫李平川的男人充满了追慕,“他真厉害,能够玩到第十个游戏。我才通关第一游戏,还是完全出于运气。我赵归一什么时候也有这天?不受别人鄙弃,万众瞩目,想想都令人激动啊。”

    赵归一把《圣经》夹在臂膀之下,朝着德宁路最热闹的中心地区走去。

    此时游戏方的机器合成声音从天而降:“游戏名:不夜城。规则一:尽情狂欢。规则二:每三个小时增加一条规则,直到明日六时。”

    嘟的一声响彻德宁路,几道巨大的弧灯的光交织成一张网络。七彩的光的网络。横七竖八地切分着这座城市。还有就要掀开天的欢呼声,一阵阵浪潮击打着大楼外的反光玻璃,如同光一般追捕着每一个人。

    一场畜谋已久的狂欢正式开始。

    胡乱之中却有惊人的整体感的脚步声,嘈杂而令人热血沸腾的音乐,半空中挥舞的手臂在和节奏较劲,亮如白昼的烟花竟然显得寂寞无声。

    “这是地狱,不是天堂。”赵归一抱紧胸前的《圣经》,远远驻步不前。可光和声浪不断地冲击着他,使他忍不住往后退了几步。“李大哥的游戏么,我有点心神不安啊。”

    汽车不走了,大街上都是酒鬼;胡同里巷有嘿咻的男女,还有开嗨的烂人;而德宁路被一堵无形的墙壁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即使靠在角落里歇息也好,因为今日是休息日,连神都要歇息的日子。但这种愿望显然无法实现,因为游戏规则规定:尽情狂欢。如果不狂欢,将面临什么后果不言而喻。

    德宁路里的玩家早已领悟到,游戏时间内游戏规则为大,它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仅仅是什么。人活这么久,终于碰到如此公正的地方。

    正如死亡对任何人一样都会降临般公正。

    ……

    自王楚结束游戏之后,他和柴郡猫骑着大老虎阿飞走了。柴郡猫没有告诉王楚,他们要去哪,他们要去见谁。相比之下,他现在只想狠狠地揍他俩一顿。

    因为王楚问道:“我们到底要去哪?都走好几天了。”

    柴郡猫懒洋洋地趴在阿飞的大脑袋之上,慵懒地随手一指,说:“那边。”

    这随手一指便是后面一连串事情的开端。脑仁比二哈大但回路却出奇地短的阿飞突然抬起大脑袋,那两只大灯笼眼睛向上看柴郡猫的小爪子,接着兴奋地朝所指方向跳去。而柴郡猫的慵懒一扫而光,像指挥员一样乱指,阿飞左蹦右跳,乐此不彼……

    “快杀死我吧。”坐在虎背上差点没甩出去的王楚,无声地呐喊着。

    终于在第七天,他们先后穿越了山林、沙地、草地,来到了他和大老虎第一次相遇的地方,长满蘑菇的森林。

    “好,大老虎,我们来最后的冲刺!”在蘑菇森林的入口处,柴郡猫半蹲着,随时可能跳出去。

    阿飞狂奔起来,顿时虎风猎猎,所过之处只剩下残枝败叶以及破烂的蘑菇。王楚紧紧地扯着虎皮,这一刻他才觉得阿飞像一只真正的老虎,百兽之王。

    “停!啊——”柴郡猫刚喊停,不愧是百兽之王,说停就停。原本雄纠气昂的柴郡猫便如浑圆的皮球被甩了出去,王楚心里感谢惯性为他出了一口气:“这混蛋猫也有今天。”

    “我忘了嘻嘻。”被甩出去的柴郡猫突然笑道,重新挂上他那招牌笑容,然后稳稳当当地停在半空中。“小家伙,你很失望吧,哈。”

    王楚向他做鬼脸,可柴郡猫开始消失了,转眼间他又出现在阿飞的大脑袋之上。看来他已经把此处当成他的专属王座。

    此时,一阵苍老的声音从森林深处传出来:“GrinlikeaCheshireCat。”

    王楚四处张望,却不见人影,那声音再次出现:“小猫,你终于把人带回来了。”

    柴郡猫虽然依然露出笑脸,但语气之间的散漫减少了几分,回应道:“希望没让你失望,阿布索伦大人。”

    只见森林深处漫出青烟,缭绕成云似雾,四周之景变得模糊起来。

    “你是谁?”烟雾渐散,一条蠕动着肥胖身子的大毛毛虫隐约出现,胸前最上面的小手扣着长烟枪,口里又吐出烟雾来。

    “你是谁?”他再次问道。长满黑斑的圆脸从享受中回味过来,盯着王楚看。

    “我叫王楚。”王楚被盯得不自然,连忙说道。他知道这条巨大的毛毛虫,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神秘兮兮的角色。他有名字,叫阿布索伦,一直守护着记录爱丽丝仙境一切重要事件的古老神谕Oraculum。

    “你是谁?”他果然如书中所言,非常喜欢问爱丽丝“你是谁”这个问题。

    “我就是王楚啊!”王楚突然叫道。

    “哦,原来你是王楚。”毛毛虫醒悟过来似的点点头,又吸了两口烟。“给他看神谕吧。”

    “神谕?我不看。”王楚拒绝道。这倒是出乎意料,毛毛虫阿布索伦准备吸烟又停下,看了王楚几次才说:“为什么?”

    王楚一时哑口无言,他不知该怎么回答。难不成告诉毛毛虫他所在的世界有本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他知道神谕讲什么,他才不去屠龙?

    “不不不,不去屠龙。看来你还是不知道啊。再问你,你是谁?”毛毛虫竟然能够读懂王楚内心所想,最后又抛出开始时的问题。

    “我是谁?我要是知道我是谁,我早改行当哲学家了。”王楚实在气馁,没想到他一直想见的毛毛虫只会追问他是谁,这到底算什么问题嘛。“我就是王楚,王楚就是我。你到底想要知道什么答案?”

    “这回答很像卡罗尔。嗯,给他看神谕吧……”毛毛虫说着说着竟然打起瞌睡来,那些袅袅青烟的确使人昏昏欲睡。

    王楚没有反对看神谕,比起“你是谁”这种终极难题,看神谕是无与伦比的美差了。

    “小家伙,看这呢。”不知何时柴郡猫出现在半空中,王楚看见他背后有轮巨大的明月,才确定现在是黑夜。但这里为何不见黑暗呢?

    柴郡猫抓着卷轴的一端,另一端滑下来,但它实在太长了,所以落地之时还有一小半没出现。王楚拾起卷轴,划出所剩的那小半。

    “这是Oraculum,记录了爱丽丝仙境过去、现在和未来重要事件的古老神谕,一直由阿布索伦大人守护着,至今已有千余年。”

    王楚果然看到一副自己在看神谕的画,他往上看时,竟然看见一个女子举剑杀了巨龙。“她是爱丽丝?”他抬头问柴郡猫。

    柴郡猫转头看了看毛毛虫,得到他的示意之后才说:“准确地说,他是卡罗尔。”

    “你是说查尔斯?”王楚惊道。卡罗尔是他的笔名,因为《爱丽丝梦游仙境》而闻名世界。他果然来过爱丽丝仙境!

    “对,卡罗尔是阿布索伦大人赐给他的名字,因为他不知道他是谁。”

    “如果我也出现在神喻上的话,那么……”说着他便往下看,他想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事。

    下一幅画如此画着:他走在万魂桥上,前面是一片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