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 啄瞎一只眼睛

青橄榄树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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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方正清差点儿要发作了,一直隐忍着。

    这种忍耐性,连他自已都感到吃惊。

    如果不是在这里,他早就开始动手了。

    甚至就算是在马路,他也会动手,打掉女人这种可恨的锐气,然后拖到汽车里面,直接霸王硬上弓办了她。

    他是什么人,岂甘受得了这种打脸。

    堂堂公子哥的面子往哪儿搁。

    传出去,他还要做不做公子哥。

    不用看他的身份,光让这些邻居们瞧着他的坐驾,就知道来头不是一般的小。

    今天他算是忍住这口气。

    他发誓,来日,一定要让苗苗在他胯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也许正是爱之深,恨之切吧。

    方正清转身就走,没有多余的留念。

    而苗苗甚至连看他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也转身进了楼梯间。

    倒是王平平,满脸尴尬,急忙放下大包小包,紧走几步,送方正清上车,并赔礼道歉,极尽阿谀之态。

    忽然,一阵扑扑愣愣的破空之声响起。

    一只小小的麻雀正迅速朝方正清面门扑来。

    目光冷冽,气势凌人。

    那尖尖的角喙竟然泛着令人生寒的金属光泽。

    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让方正清下意识地弯腰躲过麻雀的第一次攻击。

    他这才定睛看清是一只小麻雀。

    他很愕然,很惊讶。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只小麻雀会攻击自已。

    不知怎的,他居然从这只麻雀眼中读到一种非常深刻非常冷酷的仇恨。

    包含着人类之间的所有仇恨,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等等,非常复杂,深刻,令人难忘。

    又让方正清联想这只麻雀是不是一只灵类所幻化而成,为什么浑身充满了无比怨毒的气息。

    他想不起来在哪儿曾经得罪过一只麻雀。

    实在想不起来。

    而王平平见又是开始那种令人讨厌的麻雀,不禁恼怒地帮方正清驱赶着。

    他们两人万万没料想,这只讨厌的小麻雀,就是林风所变身的。

    刚才,他一直站在前面的矮墙上,静观其变。

    当苗苗说起他的父母亲三天没进一滴米水之时,终于忍不住哀鸣起来。

    可惜他只能发出叽叽喳喳啾啾的声音,没有人能听懂他的言语,也没有人理会他眼中不停流下的眼泪。

    只有乌鸦强子能听懂,也终于知道他的心思,及来此的最终目的。

    当林风听到方正清假惺惺地要为自已父母做出帮助,以此博取苗苗的好感之时,他的怒火再次覆盖了心中的痛苦,仿佛如一桶高温下的气油,随时都能引爆燃烧。

    所以在方正清正要离开之际,他就出手了。

    他岂能让方正清就这样完整无损的离开。

    他要杀死方正清,为自已报仇,为苗苗报仇,更是为年老的父母报仇。

    在他即将启动流光飞影之际,忽然脑中又想,既然这个方正清如此之坏,如果让他这样干净利落的死去,倒还便宜了他。

    于是,他改变了主意,不打算立即杀死方正清。

    他要慢慢玩弄方正清,直至方正清每天痛苦不安,生不如死,然后在无比恐惧与痛苦中慢慢死去。

    所以他只是以平常的速度冲向方正清。

    当然,如果驾驭流光飞影,方正清的脸上不知已经留下了多少个血洞。

    只可惜,林风发现,以平常的速度,根本无法对付方正清。

    他对方正清也很了解。

    对方不但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哥,同时也是一名艺高胆大的散打拳击手。

    没有那份拳击手所特有的沉着冷静的心智,又怎么可以那样丧心病狂的将他林风给活活撞死呢。

    林风很快意识到若不利用流光飞影,根本近不了方正清的身。

    因为方正清的反应太快了。

    良好的心理素质与过硬的身体强度,让他处于如临大敌的防备状态。

    于是,林风啾啾地连叫几声,施展流光飞影朝方正清再次正面飞去。

    这一次,他的飞行速度快愈闪电,朝主正清面门再次飞去。

    他要啄瞎方正清的一只眼。

    让其尝尝痛失眼睛的巨大痛苦。

    这只能算是第一次惩罚。

    呼……

    林风简直用快得肉眼都看不见的速度,飞到方正清面门。

    那种速度几乎是瞬移,眨眼就到了前面。

    哪知方正清本能地闭上眼睛。

    因为他的瞳孔里面已无限放大这只麻雀的身影。

    敏锐的反应能力迫使他本能地快速地闭上眼睛。

    如果是一只普通麻雀的角喙,对方正清的眼睛有可能没有什么伤害。

    但碰上林风这只超级变态,超级妖孽的小麻雀,一只金属尖喙就能破开坚硬无比的啤酒瓶。

    血肉之躯岂能与玻璃瓶相比。

    而相比之下,人类的眼皮及眼珠那是整个血肉之躯中最为脆弱不堪的器官。

    可林风就是要盯着这最脆弱的器官下嘴。

    因为最脆弱的地方,也是人们最心痛的地方。

    毫无悬念。

    他得手了。

    只听到方正清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双手紧紧捂着右眼,一股殷红鲜血从他指缝间流出来,流在雪白的衬衫上面,极是怵目心惊。

    很显然,林风已在他的右眼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血洞。

    至于眼珠,也几乎算是报废了。

    “那只麻雀,那只该死的麻雀,竟然对方少发起进攻。苗苗,你快下来,快拨打120,快叫救护车来,还要打110,叫警察来抓那只该死的麻雀。”

    此时此刻,王平平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

    方正清那强大到可怕的背景她是知道的。

    现在方正清在她的地盘上,并且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不测,她想自已肯定难以逃脱干系。

    人家分分钟钟都能弄死自已上百次。

    可是当警察一来,她若说是一只麻雀啄瞎方正清的眼睛。

    警察会相信她的话吗。

    说句不好听的,连她自已也不相信麻雀会啄瞎人的眼睛。

    可是,刚才她亲眼所见,又不得不相信。

    所以当时之计,就是报警,叫救护车,同时进行,两手准备。

    林风已飞上枝头,乐不可支。

    他在自已羽毛上拭擦着金钢尖喙。

    得心报仇的兴奋让他感到体内热血沸腾。他才不管方正清的下场将是如何,也不管王平平是否会受牵连

    当然,如果有人要伤害苗苗,他一定会杀死对方,用尽一切手段杀死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