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水晶酒杯

湖海一闲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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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都是在一家酒店里住,如果这个外国来的刑侦教授,真是带有“寄灵”的系统持有者,那他和郝晨的碰面只是早早晚晚的事情。

    只不过,早得有点过头,连口早饭,都不让郝晨踏踏实实吃完。

    但终究谁让他自己放不下心,抱着芒君在走廊里溜达惹的祸根,真是何苦作死。

    霍克开了门,门后不熟悉的蓝调音乐穿破门扉,这道让郝晨有些意外,他一脸微笑像在欢迎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似的,完全不像是半个小时前才见过的样子,他把郝晨让进门,像一般客人一样,关了门,给郝晨拿了罐可乐,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也拿了罐啤酒,落座。

    反正酒店的房间都是一个风格,郝晨也没什么需要观察的东西,一脸笑着看着这个外国人。

    高鼻深目,与东方人不同的蓝色的瞳孔,头黄白相间,想来岁数也不小,五十到六十岁总还是有的,他又想起了司徒杨,也是差不多岁数,不禁打了个寒颤。

    砰,郝晨开了可乐,气氛确实有些尴尬,芒君从他肩膀上跳下来,在屋里转着圈,找了个有阳光的地方卧下睡觉,完全跟猫一个习性。

    “听说您是刑侦专家……”总不能在人家屋子里喝着可乐,呆吧,怎么都得凑合着说点啥。

    “算是吧,顶多破了几个案子,非要扣帽子,我也只能借着不是。”一口流利的中文,要不是他这长相,郝晨比这眼睛绝对会以为自己在跟国人聊天。

    “呵呵,您这普通话够标准的!”这倒是个好切入点,或许能问出点什么线索来。

    “哦,是吗,因为我外公是燕都人,我怎么也算有四分之一的血统吧!”

    郝晨没想到,这么个从头到脚看不出一点亚洲基因的外国人,居然还有燕都人的基因,算了算时间,应该还是在战争之前的时候出去的。

    郝晨的历史知识基本上是个空白,但是提起那会的大事,他还算知道些,那个时候,能出去国外的,无非三种途径,公办留学、豪绅官相子弟自费和打工移民,不过看霍克这个人的举手投足,不像是那这霍克的外公要么是公办留学的学生,演要么就是某个豪绅官员的子孙了。

    “没看出来,您还有燕都血统,那年头,您外公是官办留学的?”抓着话头郝晨就要多探出点消息来。

    “也不是,外公是因为某些其他原因,出去的……”说着霍克喝了口啤酒,翘起二郎腿。

    “哦……”他不深说,郝晨也没法继续往下问。

    “郝先生不想知道,我外公去做什么么?”霍克若有所指似的问郝晨,甚至还侧了侧身子特意偏向郝晨坐着的方向。

    “额,如果您乐意说的,我自然很想知道。”郝晨自然也是彬彬有礼的回应他。

    “哈哈,那可是个很长的故事啊。”

    “洗耳恭听。”

    霍克清了清嗓子,几口喝掉手里的啤酒,饶有趣味的看了一眼郝晨,站起身,煞有介事的好像要演讲是的,开了口。

    故事的年代不远不近,二十世纪初期,那时候世界各国都在极力展工业文明,也在开拓本国领土之外,专属自己的殖民地,掠夺资源和人力。

    那时霍克的外公,也是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作为家中的独子,父亲刚刚过世不久,年轻的他,不仅仅要担负起家族里百十来年的典当生意,每天忙忙碌碌,从早到晚,有时还要出远门。

    事情就生在某一次,一个原本只收不卖的老主顾身上。

    这人是当年燕都有名的旧货爱好者,别人专爱古董杂玩,他却喜欢那些沾染了生活气息的,被人以各种名目当掉的物件,好一些的金银丝软,差一些的铜镜宝剑,必须要人用过,而不是被供着的大小宝贝。

    只要遇上看对眼的,他都不吝钱财,一律搬回家,是当时有名的“燕都破烂王”,说他破烂不是因为他家里没古董文玩这些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他家的宝贝压根就不是古董文玩。

    他最宝贝的,是对从霍克外公的当铺里,一只挑出来的外国葡萄酒杯,水晶质地半透明,杯身一半全透,一半雕着菱形花纹,杯座方圆,雕出一蹲伏的鹰身人面,收翅,昂,它头顶着杯身,双爪抓握着一个卷轴样物品落在杯座之上。

    外公说,这杯子仅此一只,是个不认得的老太太说是家里遭了难,也没剩什么东西就拿来当点钱救急,正巧,那天这“燕都破烂王”也在场,看着杯子有趣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让当铺赚了个过手钱,就拿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事儿就出在这个杯子身上。

    大约过了个把月,有一天,这破烂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马车,把家里屯的各种破烂都往车上上搬,整整折腾了一天,一个巷子都是他运货的马车,搞得大家以为,他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可谁能想,第二天一早,马车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当铺的门口。

    破烂王说什么,都要把这所有东西都当掉,而且必须当,不送不卖,就是当。

    那年头,任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别说钱,就算是仓库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绝了事,可谁想得到,这破烂王海赖在街上不走了,哭着喊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甚至到最后直接不要钱,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东西。

    “躲事?”郝晨听得也挺玄乎,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讲着,又不像是编出来的。

    “差不多吧。”霍克笑了笑继续说。

    整整闹了三天三夜,破烂王精疲力尽,霍克的外公也烦不胜烦,最后拗不过,霍克的外公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找了个折中的法子,要他自己出银子去郊外租个仓库存放,名义上挂在霍克外公身上,实际还是他破烂王的东西,这才解决。

    “那是怎么又能因为这事出的国?”这说半天,顶多就是个故事,和出国完全半点关系没有啊。

    “事情还得回到那个杯子身上。”霍克微微一笑,示意郝晨不要着急,然后继续说他的故事。

    破烂王搬空自己“藏品”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这个燕都,一时间各种八卦谣言此起彼伏的在街头小巷传开了。

    其中最像是那么回事的,就与那水晶杯子有关,说那个杯子的底座里其实寄主了一个红毛蓝眼睛的鬼怪,他霸占了破烂王的家宅,如果他不把这些东西搬走,就要他家每日死一人,并且用他家那几只看门的狼青,做了试例,三条大狼狗,无声无息的脑袋丢了不说,还死在了破烂王的屋外,任谁也害怕啊,所以才有了那满巷子的货车和三天三夜的哭求。

    “狗真死了?”郝晨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

    “外公说是死了,他还看见了摆在破烂王家后院的尸体,那可是夏天,尸体放那么久都不腐不臭。”霍克撇了撇嘴,摇摇头。

    “那这传言还是真的了?”说这么半天,还不如直接进入主题,说那杯子有鬼多好。

    “是!因为后来,外公就是带着这杯子去了国外,为他,也就是那个鬼,寻找继承人!”

    “继承人?”

    “或者换个说法,你会更理解,叫做,找个寄宿对象!”

    “……”

    “大约就像你脑中这位的情况差不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