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突厥人

白夜猫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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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按照时令忠实地飞回北方的大雁,迎着寒风长空鸣叫。

    每年一到此时,最要紧的便是突厥进京朝贡,这是两族结盟之后定下的规矩,今年亦是如此。

    突厥人带来皮毛畜生等物,与大南朝交换丝绸粮食,以此保证中原地区和平安宁。

    健康远在南方,路途漫漫,故这历年春市一向由雍王奉旨代办,行朝谒之礼。

    二月春风,冷的刺骨。

    大南朝边境,远远看见一列蛮夷装扮的队伍,正浩浩荡荡向北川城走来。

    如今,大南朝与突厥交好才不过十年,边界偶有骚乱,但表面却相比太祖之初好上不知多少。

    以现在大南朝实力,兵强马壮,不足以忌惮他们,却不得不防他们虎视眈眈,穷兵黩武。这安抚之举,固然重要。

    为表友好,雍王的迎接队伍,早早的来到城门。

    正值春分,大南朝依照祖制举行祭天,往年这时,北州城郊定会举行盛大仪式。突厥人没见过中原文化,故此今年,雍王为表盛情便邀其一同观礼。

    雍王坐于正中,突厥来使与大臣亲信均列席。

    最左侧,上宾位置,坐着一个彪形虎将,便是如今突厥启民可汗的侄子,手下的第一大将,是原突厥大将军阿史那的儿子,小阿史那。

    这个人的野心不小,大有窥觊大南朝,势凌南方之意。其父死后,便一直不老实,三番两次蓄意挑起边境事端。

    这是他第二次来大南朝,每次来朝身旁均带着百余勇士骏马,飞扬跋扈,从未将中原看在眼里,让雍王头疼不止,更让皇帝头疼不止。

    而座下最居右位,齐瑾,是一位仪表堂堂的男子,大概三四十岁,浓眉大眼,颧骨宽阔,是个有逸群之才的人,现为雍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他原本是前朝名将齐凌的儿子,文武兼备,高祖时期派在北伐军中的参将,此后一直跟随雍王多年。

    另外一个体态臃肿,面色枯黄,一双三角眯缝着,穿着墨黑色官服,是贤帝委任在北川的刺史。这人平时一排中庸做派,老奸巨猾,夹在贤帝与雍王之间,亦能全身而退,两边不得罪,可见谙通为官之道。

    其余在桌位的十几人,俱是雍王的亲信、门客,外加身后站着木头一样恪守的侍卫。

    在坐的,俱是束带矜庄,祲威盛容,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然而,这满堂宾客中间,却有一个最为显眼的,让人无法忽视的小影。皓月明珠,宝石晶光般嵌在严严翼翼的人影中,映着身前身后尽是杂沓的影一般。

    粉雕玉琢的小孩子,只有六岁,挨着雍王端端正正坐着,一席荣服,贵气加身,眉眼与雍王如出一辙,如墨,却不似那般凌厉,纯净到竟有些泠然冷意。小小年纪就气度不凡。

    这便是雍王府内,众星捧月的小世子了。

    谢清和还未睡醒,一大早就被伺候的奶娘吵醒,又被迫换上庆典用的衣服。奶娘将他的头发服服帖帖的束起,又戴上金丝抹额,璎珞,玉佩等等繁琐饰物,一层又一层。

    小家伙被搞的很烦,足足被人折腾了半个时辰才穿戴整齐,一切搞定之后他差点儿没被那一身行头重死,浑身上下都被束的严严实实,喘不过气。就这样他发了一通脾气,还砸碎了几块价值连城的玉,直到下人们哄的嗓子眼都干了,他才满脸抑郁的去见了雍王。

    整个北川城,人尽皆知,雍王对这位小世子的宠爱已经到了夸张的地步,而立之年才有一子,如获至宝的将他放在身边,手把手亲自教导。

    王爷这样捧在手心里,底下伺候的人当然不敢有丝毫差池和怠慢,一个个都是战战兢兢的伺候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惹那小祖宗的不高兴。

    谢清和年纪不大,脾气已经大的没边了,甚至带了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没有的乖戾,私底下下人们都说他简直就是雍王的另一个翻版,也不知他日长大之后会不会像雍王一样威震一方,而他这一身从小就比雍王乖张一倍的脾气,对封地的百姓是福是祸。

    谢清和脾气虽然大,却并没到肆意妄为的地步,尤其是在雍王面前一向懂得收敛。今天是祭天的大仪式,所以他闹得很有分寸,起床气发过之后又变回原来聪慧懂事的小世子了。

    他自小大大小小的场面见识多了,所以这祭天也没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他像个漂亮精致的娃娃,琉璃一样的眼珠在看到台下的时候终于露出一丝光彩。

    谢清和目光被坐下那些衣着奇怪身形粗犷的人所吸引,这几个人打眼一看就跟他们不一样。

    “父王,那些是什么人?”

    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谢清和小声的问道。

    雍王严苛的脸上露出一丝和气,“那些是突厥人。”

    谢清和稚嫩的小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们就是突厥人?”

    纵使谢清和年龄再小,他也听说过突厥人,雍王和几个大将军常常把他们挂在嘴边,谢清和对他们并不陌生,然而听过说过是一回事,见过却是另外一回事。

    谢清和对台下那些奇装异服的彪行大汉起了浓浓兴趣,看了又看,原来这些人就是外人常常视为虎狼一般的突厥人啊。

    在谢清和记事的时候就听人说过,突厥人个个身形高大,骁勇善战,总霍乱他们的边疆,而自己的父王与他们交战许多年,最终打败了他们。

    他每每听到别人谈起突厥人,就会听到他们提起父王,与北州城的百姓一样他视为自己的父王为骄傲,而将突厥人想象成魔鬼。

    只是,今日一看却没有传言那么恐怖,虽然他们个头是比中原人大上一些,但最起码他们还是个人样,并不是那些下人们口中的虎狼之势。

    看来父王说的对,流言一向都是以讹传讹,不可信。

    谢清和抑制不住好奇,“他们很厉害吗?”

    雍王沉吟片刻,似在考虑如何回答谢清和的话,“厉不厉害不能一概而论的,他们生在草原,放牧为生,身体彪悍,打起仗来是很厉害。”

    谢清和睁着一双大眼睛,认真注视着雍王,“那我们打得过他们吗?”

    “打仗讲究的是用兵之计,这世间没有绝对的事,也没有绝对的胜负。”说着,雍王温柔的用手大手掌摸着他的头,“也许你现在还不能体会,不过等你长大,就会明白了。”

    雍王总是耐心的为他解释每一件事,希望他能够渐渐的长大,并且真正的明白。

    谢清和听了雍王的解释点了点头,他一向聪明,从不多问,雍王说过的话,只肖一遍就会记在心上。

    这时,几案上,升起袅袅香烟,“破阵乐”响起,乐音铿锵。

    祭天的活动终于开始了。

    雍王收回心神,温和的对他说,“清和,快看。”

    谢清和顺着鼓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舞起,百名舞者披甲持戟,豪情奔放,主舞者是个带面具的男子,腰腹有力,衣袂飘然,英武威风,一舞剑器动四方,全场为之吸引。

    谢清和的兴趣暂时被那舞蹈吸引过去。

    这是一段大气磅礴,行云流水的舞蹈,在场的人忍不住惊叹,那几个突厥来使更是没有见过如此惊艳的场面。

    而就在大家全神贯注欣赏的时候,不远处的小阿史那的双眼微眯,他用带着口音的汉话,说出了他落座的第一句话。

    “你们中原就爱这些没有用的花把势,不过看着到是很好。”

    阿史那虽为突厥人,自幼却跟随其父与大南朝打交道,会说汉化,还算流利。

    今日舞蹈是他在草原上从未见过的风姿,在场的人衣着华美,韵味十足,美不胜收,尤其是那戴着面具男子,起身带起劲风,潇洒自如,使得一手好剑,功夫应该不差。

    可感叹归感叹,他岂会不知雍王邀他观礼的本意,又怎么会顺了他的意。

    阿史那的话口气轻蔑,他的声音不大,却让场下陷入一片寂静,唯有铿锵的鼓点,咚咚响个不停。

    舞未停,而所有人暗自心惊的看着雍王如何反应。

    这时候谢清和才注意到这个人身材魁梧,相貌微狰,浑身都带着一股野蛮的气息。谢清和暗暗把他归为父王所说的逞匹夫之勇的一类。

    雍王虽一直目视前方,却未忽视小阿史那的细微表情,听了阿史那无礼挑衅,也不恼怒,不急不缓回道:“中原的文化博大精深,又岂止是单单好看那样简单,你们突厥身在草原蛮荆之地不能理解也是自然,不过其父算是个例外,只可惜……”

    小阿史听到家父,面色跟着一沉,他的父亲生前一向喜欢大南朝文化,故而一直主张合盟一事,早些年突厥内部分裂斗争严重,其父便想借由大南朝的力量,在草原上赢得一席之地。为此小阿史那与其父的观点颇为不和,中原人士狡猾多变,不是好相与的,要赢得草原还是需要他们自身的力量。

    “家父虽然喜欢中原文化,但他还是突厥人,草原人的性格是不会改变的。”

    雍王微微擎起嘴角,“那将军的意思,什么才算好?”

    小阿史那朗声说道:“男人就应该驰骋草原,想唱就唱,想跳就跳,自由自在,这才不妄为男儿。”

    想他们匈奴一向是马上驰骋,幕天席地,哪个男儿不是勇士,怎是这般虚有其表的模样。

    雍王挑了挑眉:“哦?听将军这话的意思,场上这些都不能算作男儿了?”

    小阿史那双眼斜睨,眼神中带着一股草原雄鹰的傲气,对此丝毫不惧,“我突厥可汗手下,各个都是骁勇善战的勇士,若不信可与你们大南朝的男儿比一比!绝不可能输于你们。”

    一句话,竟是有些瞧不起这偌大的大南朝了。

    雍王忽地一笑,两眼微眯,露出几分骇人的冷意。众人看着他的神情阴沉,都不自觉的在下面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平日谁敢这样无理挑衅他,都只有一个下场,就是拖出去砍了!

    岂知雍王并没有入往常一样发怒,只见他轻轻一摆手,音乐骤然停止了。

    空气中顿时弥漫这一种紧绷感,雍王张口声音依然淡淡:“也好,但光比试也没什么意思,没有彩头,倒不如我们来真真正正赌一次吧。”

    小阿史那瞪圆鹰隼似的眼,对方既然下了战书,他便更不能示弱:“好啊!那王爷想赌什么?”

    只听雍王呵呵一笑,如沐春风般,“那就将定州作为赌注吧。”

    一句话,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让在座的大南朝官员倒抽一口气,就连嚣张的小阿史那也是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

    此赌,当真是豪赌啊。

    要说这定州市,这几年已经快成为大南朝北边的一块烂疮了,当年大南朝与突厥谈和结盟之初,定州本来属于大南朝的管辖,虽然不大,却位居要塞,属于南北咽喉,故此突厥一直觊觎很长一段时间。停战之时双方拉锯战正是僵持在此地。

    然而结盟之后,突厥却对其仍未放弃,近几年骚扰越加频繁,抢完就走,更甚情况,称这定州本应属他们突厥的,屡次引起摩擦。

    大南朝如今正是养精蓄锐之时,刚平定南北,百姓安定还没有几年,兵力尚足,但国库空盈,此时不适合再打仗,不然也不会用此安抚之法与突厥结盟。

    可突厥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进犯,完全不顾结盟条约,就如此听之任之,到显得大南朝软弱好欺,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所以这定州如今已经成了皇帝此时的一块心病了。

    只是众人没有想到,雍王竟然如此轻率与突厥豪赌,用这种方法来杀他们的锐气。

    座下那些时时将国家社稷挂在嘴边的文臣,此时已脸色铁青,一肚子的长篇大论却突然梗在肚子里面,实在太过惊愕,以至于半天都没缓过神来。

    此时,就算是最了解雍王的心腹,齐瑾,也甚觉不妥,他急声想阻止:“王爷!”

    若是赢了到还好说,然若输了,岂不是将定州白白让给突厥,后果不堪设想。

    雍王神色冷凝的摆摆手,就此决定!

    天高皇帝远,目前这封地他才是真正的王,所谓盛气凌人,望风披靡,又有谁人敢反驳他。

    虽是如此,但这天下到底不是雍王的,齐瑾似乎已预见这样做的后果,不出两天,皇帝安插在北川的各处眼线定会快马加鞭,将这一事的过程,细细汇报给贤帝,到时候参他的本子又会多如雪片,什么土地割据,什么勾结外邦等等,够头疼一段时间了。

    如今突厥气焰嚣张,确实需要机会好好灭灭威风,只是此举有些冒险,不管赌局输赢,未免都会被扣上肆意妄为,独行其是的帽子,甚至可能被称作大逆不道。

    武将们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一个个像被打了鸡血一般,觉得今次是大涨国威的好时机,热血沸腾。

    与其让那已名实不符的定州烂在那里,还不如干干脆脆做个了断!大南朝早不应该如此畏畏缩缩了!

    赌局就这样定了下来。

    午时刚过,骄阳正当空,城郊传来一阵号角声,在树枝休憩的雀鸟被四下惊起。

    雍王一声令下,两队骑兵迅速将秋季才解禁的狩猎场围住,驱走附近的耕农,分别在外围几处把守。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骑兵的驻旗纷纷升起,狩猎场四周边界响起戒严的锣鼓声。

    竞技场的中央,升起两面旗帜,一面上绘有金色狼头,狼牙呲起,面目凶悍,是突厥的军旗。另外一面黑色镶有牙边,上面绘有四爪蟒图,威严的“雍”字随风翻滚。

    小阿史那身后站着彪悍的突厥勇士,身披虎皮,背挂角弓,无不畏惧道:“你们中原人不善于骑射,为公平起见,你我可以轮流各出一题。”

    雍王此时早已换了一身朱红斗篷,头顶绸带随风飘舞,大方笑道:“无妨,草原上的男儿擅长骑射狩猎,那么我们就比骑射狩猎好了!”

    擂鼓响起,雍王的军队将猎场围城了一个圈,士兵们都鼓着一口气,势必要大挫突厥的势气。

    齐瑾看着已成定局,痛心疾首道:“王爷,当真要比啊?”

    雍王斜看他一眼,目光冷似箭:“本王说的话,什么时候不真过?”

    齐瑾连连叹气:“哎啊,王爷,何必要做这样冒险的事,大不应该啊,大不应该,太过冲动了。”

    只怕现在就算反悔,也损了大南朝的面子,无法回头了。

    雍王泰然自若,任齐瑾苦口婆心,聪耳不闻,揽过身侧的谢清和,“今天有清和在,岂能让他看着我们大南朝如此忍气吞声,为父的要叫他见识什么才是我大南朝的气节。”

    又道:“再者,本王最讨厌有人比本王还狂妄!当真讨厌!”

    齐瑾:“……”

    齐瑾当下被噎的无话可说,难道这般冲动,只是想在孩子面前显示一下为父威仪气概?但这、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四周气势如虹,如蓄势待发的箭,空气紧绷着,唯有齐瑾有气无力地唉声叹气,然而他的气息很快被全场雍兵斗志昂扬的气势所盖。

    突厥人自小草原长大,游牧为生,身形照比中原彪悍上许多。

    面对明显的劣势,雍王似乎不以为意,迎着风对这远处准备就绪的狩猎场道:“匹夫之勇,不算勇,我们各派手下二十个勇士,哪一方的勇士先猎到的鹿多,哪一方便获胜怎么样?”

    狩猎正是突厥人的拿手好戏,小阿史那怎会怕他,朗声笑道:“好,就这样定了!”

    片刻,双方选定好战马勇士,各居一方。

    突厥的马都是草原上的膘肥骏马,脚力极好,马上的突厥勇士力劲弓硬,身挎着马刀。肩膀站着驯养的雄鹰,好不威武。

    雍王派出的是雍兵中的精锐将士,清一色黑色马袍,手持长枪,同样背挎着弓箭,有的身披胄甲,马匹相比突厥要差上一些,马背肚上挂着马蹬,锃锃发亮。

    此时雍王一声令下,几头鹿被放出,鹿鸣声响,飞奔蹿入前方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