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有利无害

天听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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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将暮,一缕泛着浅金的斜阳余辉,落在了周庄入口处的一对石狮镇守上。

    这两座石狮,一雌一雄,乃大明刚立国那会儿,高皇帝朱重八,为表彰沈家先祖,而特意使工匠雕琢的。

    两只石狮,左为雄,其下基石,书有武官下马,背后,有十二根拴马桩,右为雌,其下基石,写有文官下轿,背后,有两只打滚嬉戏的幼狮,半隐于浅草,惟妙惟肖。

    早些年,自这对石狮往里,连矮山在内,都是沈家之地,沈家人花费数代心血,修建河道堤岸,并将宅院,沿河修建了上百栋之多。

    约莫二十年前,荆江溃坝,灾民流离失所,沈家,却倚仗“七冲三缓”的河道,未受丝毫损失。

    彼时,各地官府为免灾后大疫,拒开城门,将灾民挡于城墙之外等死。

    沈老爷子心慈,命人落下吊桥,放灾民三百七十八人,进入沈家地,使家中医者为其医治伤患,并在这些人伤愈后,为其提供了谋生之道。

    这些人,有所长的,大都在沈老爷子的支持下,于沈家地中开设作坊,所出,皆交于沈家商队外出贩售,无所长的,大都被沈老爷安排到了各处作坊做帮佣小工,一些在水灾里,失了倚仗的仆妇稚子,无法在作坊里谋生的,则被安置在沈家,做些杂活。

    那些有能开设作坊的人,在有了积蓄后,不想再离开沈家地,便跟沈老爷子恳求,在此建宅定居,沈老爷子也不拒绝,只规定,所建宅院,皆需按固有建制修造,不得拥堵河道,便指了位于庄中位于西北角的空地,给他们使用。

    二十年,一代人。

    那些同样遭水灾所害的人,大都重新组建家庭,有了自己的归处。

    唯有燕娘,这拒绝了所有人示爱的女人,还在等,与她夫君重逢。

    “二十年了,娘。”

    说话的,是个体格纤细的男子,肤色苍白,仿佛大病初愈。

    他的声音里,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嘶”声,宛然下一刻,就会死于窒息。

    “就算他还活着,怕是也另寻新欢了。”

    男子一边说着,一边看向燕娘,眸子里,是惋惜和不值。

    对父亲,他的概念仅限于,睡眼朦胧里的背影。

    他早出时,他还未醒,晚归时,他已睡下,虽偶有些边角废料打制的小玩意儿,会出现在他的枕边,但短暂的欣喜之后,依旧是不得父亲陪伴的孤独和茫然。

    “儿子已经长大了,能养活你。”

    “你已这般年纪,咱别继续赖在沈家做事了,行么?”

    说到这里,男子稍稍停顿了一下,将桌子上一碟桂花糕,往燕娘的面前推了推。

    “这是鸿墨少爷,使人给我送来的。”

    “你昨天晌午,给他做的点心。”

    “把盐当成了糖不说,还加了双份。”

    “鸿墨少爷大度,不跟咱们计较,也未与任何人说,可是,娘,沈家是咱们的恩人,咱们的主家,咱们,能这么做么!”

    “这个月,这都是第三回了啊!”

    说罢,男子突然咳嗽了起来,他的胸口,像是被压了一方巨石,闷沉的让人寒毛倒竖。

    像大部分在水灾中幸存的孩子一样,他成了这“慢病”的奴隶,稍做点儿力气活儿,或情绪激动,就咳嗽不止,受点儿阴寒湿气,就会病倒在床。

    为沈家效命的郎中,在十里八乡,也算有些名气,奈何苦心钻研数年,也未能想出好法子,治愈包括他在内的,熬过水灾和饥饿,亦未被热病夺走性命的六个孩子。

    “巧儿,娘跟你保证,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出这种事儿了,好不好?”

    男子全名李巧,但只两人在的时候,燕娘只会唤他乳名。

    “娘这几天,这几天总梦到你爹。”

    “在梦里,他说,他一直在找咱们娘俩,马上,马上就能找到咱们了。”

    “你……”

    提起自己的丈夫,燕娘那布满皱纹的脸上,蓦地有了光彩。

    就好像,只是想起那人,都会让她年轻起来。

    “沈家有规矩,正月不出门。”

    “我想着,我想着趁这机会,跟几个商队的管事,多走动走动。”

    “这样,这样等出了正月,他们领了商队出门去,才会真心实意的,帮咱们打听你爹下落,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娘!”

    燕娘的话,让李巧生气的抬高了音量。

    “沈家的商队,大小管事,哪个没被你絮叨过?”

    “人家是出门做生意去的,不是帮你找人去的!”

    “那些被你絮叨了二十年的老管事,念咱们可怜,每到落脚地方,都帮咱们打听,可是,可是你就不想想,人家,也有人家的事做,跟着商队,行走了一整天,人家,不知歇着比上蹿下跳舒坦呐!”

    因身体孱弱,李巧自幼被安排在沈老爷子身边,做些端茶倒水洗笔研墨的杂事。

    后来,觉他勤奋好学,沈老爷子便将他遣去了嫡长子沈闻风院里,跟沈闻风学习经商之道。

    再后来,沈家嫡孙,沈鸿雪出生,沈闻风忙于应酬,便将一些小账,交他处理。

    待应酬结束,翻看小账,沈闻风觉得,他思路清晰,理帐严谨,是个可造之才,便将他送去了商队,做学徒。

    他身体的底子差,跟着商队行走,常因水土不服,而呕吐腹泻,高烧不退。

    好在收他做徒弟的老管事惜才,没因他耽误商队行程而将他退回给沈闻风,就这样,折腾了几年,他勉强习惯了商队行走路线上的水土,只是,人,比之前时候,更瘦了。

    “前些日子,我听老管事说,市面上,有个叫摄天门的地方。”

    “只要给够他们银子,他们,就会帮忙找人。”

    跟燕娘发了一顿牢骚,李巧那因沈鸿墨而起的愧疚之心,也算稍稍缓解了一些。

    血,终浓于水。

    虽然,对他爹,他没有太多记忆,但从心理上,他终究还是希望,能与他团圆。

    “生见人,死见尸,若尸骨无存,亦可打听出,他生前,都经历过些什么事儿。”

    心有所往,话出口,却是又变了一个意思。

    李巧抿了抿唇瓣,把目光,转向了窗外。

    “我打算,存些钱,雇他们帮忙寻人。”

    “若他还活着,还念着我们,自可团圆,若他……”

    李巧稍稍停顿了一下。

    不是他不愿相信人心,而是,灾年无请,当年,与他们一起逃难,活着进入周庄,在此地定居的人,都已改嫁的改嫁,续弦的续弦,各寻新欢了。

    他娘傻,执意要等他爹,可他爹……是不是,也会像他娘一样傻?

    “他不会。”

    燕娘的话,说的斩钉截铁。

    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像相信自己一样。

    ……

    沈鸿雪带了李二刀,一路疾行,直往周庄沈家。

    两人虽各有心思,但就急于达到一点,却是一致。

    因此,一路上,他们饭也未吃,每到沈家开设的商驿,就只是更换马匹,就继续上路,连盏茶工夫,都舍不得耽误。

    “前面,就是沈家地了。”

    勒马,在周庄外的石狮前停下,沈鸿雪翻身下马。

    在外边,他是个“天地不怕”的人,但在沈家,他却不敢放肆。

    “按规矩,进去之后,你只能在门口右边的那处宅子里等候,待我向祖父禀报,得他应允,才可放你深入。”

    沈鸿雪一边说着,一边回转身,看向了激动的浑身颤抖李二刀,耐心的跟他解释,进了周庄之后,他该做什么,能做什么。

    “燕娘在沈家老宅做事,若祖父应允,我出来接你时,就可带她一并过来。”

    “按照惯例,今明两天,是沈家大小管事,跟我父亲报去年旧账和今年规划的日子。”

    “你儿子,李巧,这会儿,应也在沈家老宅。”

    对李巧,沈鸿雪印象不错。

    他虽身体孱弱,时常耽误商队行程,却生了一股子倔劲儿,往往能凭精打细算,弥补商队延误损失。

    而且,就开拓新生意门类而言,他,是把好手。

    沈鸿雪年幼时,常听沈闻风称赞李巧,待后来,他自己带领商队出行,亦得过李巧提供的,标注清晰,提醒周全的走商地形图。

    “谢,谢沈少爷。”

    知自己很快就能与失散二十年的家人团聚,李二刀已是紧张的,连说话,都带出了颤音。

    他小心翼翼的,从马背上爬下来,朝沈鸿雪,深深一揖。

    “客气什么!”

    “这也是你跟燕娘,真情动天所致!”

    礼贤下士,是沈家,对所有子孙最初始的教导。

    身为商人,若不能与人为善,不能任人唯贤,生意,总会有做死的一天。

    须知,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在人最艰难的时候,与其结交,最不济,不过是那人一生潦倒,于己无益无伤,若那人,有能出头,那人出头之日,便是得益之时。

    这世上,没良心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但有一点,却是……没有哪个傻子,会在于己有利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恩人,拒之门外!

    都道是,商人重利。

    可纵观历朝数代,当真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又有几个?

    说罢,沈鸿雪走近石狮,摇响了雄狮脖子上的硕大铜铃。

    听到铜铃声响,与石狮隔水相望的,一栋青瓦单层房子里,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厮,探出了头来。

    正月不行商。

    正月不待客。

    这是沈家延续了数代的规矩。

    可就在昨日,刚有一队满载彩礼的车驾,进了周庄,震惊了庄子里的上千口人。

    赐婚。

    当今圣上下诏,让如今炙手可热的三皇子朱翎钧,迎娶沈家嫡小姐。

    虽然,他这当下人的,尚不知,这位好福气的沈家小姐,到底是哪位,但身为沈家这代下人里,年纪最合适的几人,他,也可是有很大希望,被选上,给这位嫡小姐做陪嫁小厮的!

    想被选中,自然要好好表现,不落把柄给人。

    所以,从昨天开始,这小厮就格外惊醒,哪怕是半夜,听到铃铛响了,也会急忙穿衣起身,出来一探究竟。

    “雪少爷?”

    之前,沈鸿雪带了一车“压岁钱”出门,这小厮是知道的。

    虽然,他想不懂,沈老爷子为何突然大正月的,遣沈鸿雪这嫡孙出门,但作为一个称职的下人,他毫不犹豫的,抹去了自己的好奇心。

    主子希望下人知道的事,自然会告诉下人,主子不说的,当下人的,绝不能问。

    这话,是他在沈家做园丁的父亲,很早之前告诉过他的。

    见来人是沈鸿雪,小厮忙小跑着出门,为他降下了吊桥。

    “沈家的规矩,雪少爷是知道的。”

    “还望雪少爷,不要为难我们这些当下人的。”

    李二刀是生面孔。

    即便带他来的,是沈鸿雪,小厮亦不敢犯规矩,不得准书,就放他深入周庄。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李二刀三遍,才向后退了半步,做出一个“请”的姿势,态度恭敬的,对他发出了邀请。

    “先生请这边歇息。”

    “待准书送来,自会有人为先生引路。”

    在不知一人身份时,最好的称呼,就是先生。

    小厮不知李二刀身份,又见沈鸿雪与他并肩而立,本能的,便对他多了几分恭敬。

    “刀叔稍候,鸿雪这就去为刀叔索要准书。”

    论年纪,沈鸿雪唤李二刀一声“刀叔”,并不为过。

    但李二刀的娘子,燕娘,是沈家下人,李二刀的儿子,李巧,是沈家的小管事。

    以身份而论,沈鸿雪这沈家嫡孙,身份自然要比李二刀高了不止一筹。

    这会儿,沈鸿雪以“刀叔”这称呼,唤李二刀,显然,不是只为了跟他客气。

    立威。

    或者说,为李二刀,贴上一个“沈鸿雪友人”的标签,让其他沈家人,不敢与他为难,亦不敢琢磨,收买他,将他据为己用。

    “有劳雪少爷。”

    李二刀并不是个蠢人,怎会听不出,沈鸿雪用意何在?

    他客气的俯身,朝沈鸿雪行了一礼,便不再做声。

    沈家,是个大家族。

    要在这里立足,察言观色,是最基本的本事。

    沈鸿雪是沈家的嫡长孙,与他为友,有利无害。